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报国务院审批

2016年05月04日 09:5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改委网站3日发文指出,为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加快培育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城市群规划编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务院审批。将北部湾、中原等城市群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安排。

  发改委指出,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滚动实施,发改委在充分总结去年以来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提出今年要继续深化“一融双新”工程,着力抓好5大领域30项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促进户改成果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二是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加快出台设市标准,在提升发展质量的同时着力增加中小城市数量,赋予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等新型城市建设,打造品质宜居城市。四是着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探索“市民农庄”等新型模式,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五是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地钱房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试点地区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大胆探索、加快突破。(刘丽靓)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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