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驱霾”需联防联控

2016年05月09日 13:40   来源:天津日报   

  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京津冀区域2015年有7个城市位列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治理大气污染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率先突破的重点。由于大气污染的跨区域特征,三地各自为政不可能破解雾霾之殇,唯有深化联防联控,才能形成联手治霾的合力。

  联手治霾 区域减污共同施策

  据环保部及京津冀主要城市陆续公布的空气污染源解析结果:京津冀区域的首要污染源是燃煤,而各主要城市既存在着首要污染源的时空差异,又均呈现出来源多样、复合型污染的特征。因而,京津冀各主要城市既要针对各自的首要污染源重点施策,如北京首要着力点是控车控油、天津是清洁降尘,石家庄、廊坊、邢台、保定、唐山是减煤降污等,又要针对区域的首要污染源共同施策,还要针对其复合型、流动性特征,联合、综合运用减污措施。

  一是协同压减燃煤消耗总量。压减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剩产能是减煤的重要手段。京津冀区域压产能任务最重的是河北省,因而,当务之急是将协同疏解两高行业的过剩产能作为京津冀产业协同的重点,加快产业结构绿色化进程。同时,还要协同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产业,加大其利用力度,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接受外输电、天然气、煤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快能源结构协同低碳化进程。

  二是协同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在消费侧,除了联合对重点排污行业、企业加强管控外,更要针对短板,联合加大对民用散煤燃烧的管控,加快清洁燃器具推广政策的落实。在供给侧,加大燃煤生产质量的管控,推广清洁煤技术,提高清洁煤供应比重。

  三是协同控制机动车污染和燃油质量。除完善机动车限购、限行、淘汰黄标车,提升燃油标准等措施外,还要加强三地重污染天气的联动及机动车跨地区监管处罚措施等,更重要的是要联合建设区域高速公路充电站等,加大对新能源车的政策扶持和推广力度。

  四是共同采取清洁降尘措施。除严格落实日常施工工地、城市中心区道路、城市裸露地面的降尘措施外,更重要的是协同开展绿化造林、治理风沙源,联合强化秸秆禁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等。

  提升管理 完善监管手段

  在监控方面,自动在线监测是对污染源进行监控、为监管提供依据的主要技术手段。京津冀深入治霾,亟需联手建立和完善区域内针对各种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如针对固定污染源的自动监测,逐步由重点排污企业,扩大到所有排污企业,堵住中小企业偷排的漏洞;针对扬尘等无组织污染源,广泛采用“扬尘环保警察”在线监测技术;针对移动污染源,扩大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技术的应用范围等,完善全覆盖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技术手段。

  在监管方面,联手完善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整个区域以地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为单位,分级划定为若干个级别若干个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组建专门的网格员队伍。各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管理,实行量化考评。力求做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

  联合执法 健全跨境机制

  环境监管执法是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根本保障,因此,联手创新管理体制、建立跨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应是京津冀深化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的重点。

  京津冀区域可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率先试行省(市)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由属地管理变垂直管理的改革试点。主要内容是:省(市)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地市(县)的监测监察执法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地市(县)级环保局实行以省(市)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乡)级环保局不再单设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而是作为地市(县)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以改变属地管理存在的:环境监管执法易受地方政府干预,上下级环境监管执法部门之间监管执法力量分散、薄弱,有限的环境管理资源得不到共享,影响环境监管效力等问题。

  京津冀还要联手打破地区行政界限,健全跨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互派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执法行动。如:在特殊时期(国家重大活动保障、空气重污染、秸秆禁烧等),联动排查与整治大气污染源;联动打击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问题;联合排查与处置跨境重污染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违法案件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大铁腕执法的力度,提高区域环境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牛桂敏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预测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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