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严肃领导班子换届纪律 不能触碰“九严禁”

2016年05月17日 16:48   来源:长江日报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严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我市昨日召开的换届工作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会议上,专门印发严肃换届纪律《告诫函》和《提醒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警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铭记严格遵守“九必须”组织原则,绝对不可逾越和触碰“九严禁”换届纪律的“高压线”。

 

  违反“九严禁”者 实行“九个一律”处理

  中央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严纪,明确提出“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组织原则挺在前面 严守“九必须”

  省委强调把组织原则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严格组织程序、执行组织制度,严守“九必须”组织原则: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程序、必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对组织观念不强、政治表现不好的干部,坚决不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并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组织处理。对违反组织程序决定的事项,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违反组织程序的个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委作出的决定的,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邵剑波)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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