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开审涉外电信诈骗案 38名被告35人为马来西亚籍

2016年05月17日 17:20   来源:羊城晚报   何娟 谢文思 苏华

  珠海中院昨日开审涉外电信诈骗案,依法提供司法协助

  羊城晚报记者 吴国颂 通讯员 何娟 谢文思 苏华

  昨日上午9时15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厅,审判长宣布开庭后,38名涉嫌巨额诈骗的被告人被依次带入法庭。据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中国台湾地区公民赵某、中国大陆公民周某以及马来西亚公民王某等38人涉嫌巨额诈骗,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起涉外电信诈骗案件,预计将公开开庭审理6天。

  羊城晚报记者获悉,38名被告人中有35人为马来西亚籍,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司法协助。

  冒充银行人员诈骗八千余万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被告人赵某(台湾人)与“阿森”(马来西亚人)商量在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等地合作组建犯罪团伙,对马来西亚公民进行电信诈骗。随后,便通过招聘组建了犯罪团伙。同时,指派被告人马来西亚居民梁某和王某,台湾居民林某三个人,作为在中山市和东莞市设立的三个诈骗点负责人,实施诈骗。

  经查,涉案被告人通过冒充马来西亚各大银行客服和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报案中心工作人员,借助客户端向马来西亚公民拨打电话,虚构其银行卡被盗等事实,诱骗其转账或汇款。再由该犯罪团伙成员在境外取钱,然后通过珠海市某国际旅行社将钱转入我国境内。2014年1月至9月,涉案被告人共涉嫌诈骗83935728.8元人民币。

  检方称,被告人赵某等3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非法持有氯胺酮200克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年珠海警方侦破此案时,曾向媒体披露相关信息。据珠海警方通报,2014年3月份,珠海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及电信诈骗的相关线索,随后警方开展调查。当年9月下旬,在省公安厅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珠海公安局出动80余名警力在广东珠海、中山、东莞等地的多个犯罪窝点开展了统一抓捕行动。

  提供司法协助开庭审理6天

  羊城晚报记者昨日在庭审现场发现,旁听席座无虚席。38名被告人被押解到庭受审时,不少被告人不断回头寻找前来旁听的亲属。

  记者了解到,昨日参与庭审的辩护人多达35人,旁听家属约60人。珠海中院还依法为马来西亚籍被告人提供了司法协助。根据被告人的申请,不但为其指派了辩护律师,还为其提供了翻译人员。

  据了解,昨日进行的只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并不当庭宣判。据珠海中院透露,因涉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计此案将公开开庭审理6天,从5月16日持续至23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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