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兰州市将全面启用货运车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

2016年05月20日 21:47   来源:中国甘肃网   

    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全面启用货运机动车电子通行证管理系统,之前审核发放的货运机动车纸质通行证同时废止。

  6月1日零时起,货运机动车未按规定取得电子通行证,或者违反其持有的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进入城区道路限行区域、限行时间行驶的,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进行监控、抓拍、取证,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处理。货运机动车连续3次未按其持有的电子通行证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进入城区道路限行区域、限行时间行驶的,或者被监控抓拍后30日内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处理的,一律吊销其电子通行证。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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