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特权车证 买卖双方获刑

2016年05月27日 10:27   来源:北京晨报   

  孟某碍于面子,先后两次以950元的价格向刘某购买伪造的特权车证,免费提供给亲友使用。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西城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孟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据了解,司机孟某曾在2012年为一位领导干部开过车,此后孟某的一些亲友就问其能不能利用关系,帮忙办理一些特权车证。起初,孟某都回答不能办,但后来问的人多了,孟某越发觉得自己没面子。

  2015年4月中旬,孟某在网上搜到许多卖车证的店铺,和其中一家的客服联系后,对方发来一个号码。就这样,孟某跟刘某取得了联系。经过商讨,孟某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3个车证。

  不久后,孟某能办特权车证的消息传了出去,陆陆续续有人找到孟某。孟某又以650元的价格买了6个车证。不过好景不长,2015年5月孟某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

  据孟某的亲友介绍,孟某办理车证并没有跟他们要钱,他们不知道车证是假的,以为车证是孟某通过关系办理的。

  2014年10月,刘某开始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卖假车证的信息。他先是通过帐号买来假车证的半成品,并找人私刻有关单位公章,随后根据客户需求,在假车证上打上车号,盖上假章并塑封。制作完成后,刘某通过快递发货,由快递公司帮忙收款。

  据刘某供述,截至案发,他一共卖出假车证50张左右,大部分假车证都卖到了北京,共盈利1万元。2015年5月27日,民警在江苏一出租房内将刘某抓获。民警现场查获机关印章10枚、数字印章6枚、车证172张及电脑、塑封机、打印机等涉案物品。

  办案检察官魏雪介绍,刘某实施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行为;孟某明知刘某制作、快递来的车证系伪造仍购买,二人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规定,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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