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明显好于京津冀地区平均水平

2016年05月31日 10:39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今天上午,在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说,2015年,我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土壤环境总体清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郭长青说,201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为6.58,明显好于京津冀地区平均水平(7.78),比2013年下降15.7%;达标天数平均为253天,比2013年增加70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2天,比2013年减少20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分别为98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134微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其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16.9%、27.3%、60.2%。颗粒物仍是我省空气主要污染因子。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属于中度污染。2015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44%,比2010年上升9.3个百分点,重污染断面比例为32%,比2010年下降23.4个百分点。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总体水质为良好,与2010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全省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2.43%,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79%、0.26%、0.32%和0.06%。

  2015年完成的全省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调查评估结果显示,全省森林、湿地增加,草地生态系统面积有所减少。

  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呈下降趋势。2015年,发生3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25起突发环境事件,主要由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生产安全事故引发。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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