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比全国提前5年

2016年05月31日 16:50   来源:山西日报   

  5月29日,记者从晋中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所辖11个县(区、市)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认定,比全省提前3年、比全国提前5年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认定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均衡发展目标建立的一项制度。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2个县(区、市)通过国家督导认定,晋中市通过的县(区、市)数量占到全省总数的1/5。

  多年来,晋中市委、市政府一直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之首,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中之重。早在2008年就整体构建“四化两改三保证”的市域统筹推进模式,并确立了“三步走”战略目标:即2010年实现初步均衡,2015年实现基本均衡,2020年实现优质均衡。在均衡发展目标的引领下,晋中市坚持以改革之举推进均衡发展,经过多年的持续推动,逐步形成了规范有序、均衡协调、充满活力的教育生态,为全国提供了经验和做法。2013年教育部在晋中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向全国推广晋中经验。

  2014年我省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工作,晋中市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战略任务,在更高层次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契机,予以强力推进。

  在实施计划上,晋中市充分发挥市级统筹作用,立足多年推进均衡发展的改革基础,明确提出“两年攻坚”计划,建立“以奖代补、以评促建、督导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求11个县(区、市)在2014-2015年内全部实现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认定。两年间,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县级政府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并充分调动起了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创建工作人人享有的发展局面。各县(区、市)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针对最薄弱的环节和最薄弱的学校,筹措经费15亿元,补充更新计算机、图书等设施设备,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认定标准,县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精气神明显提振,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