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名单确定

2016年06月03日 09:4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刘丽靓

  (原标题: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名单确定)

  发改委网站2日消息,近日,发改委对各地报送的创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方案进行了评审,同意将苏州工业园区等33个开发区确定为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

  发改委提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要推进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限制在长江沿线开发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强化环评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坚决取缔“十小”企业,整治造纸、制革、电镀、印染、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全面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稳定运行。

  要推进产业升级。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势,加强招商引资谋划,完善配套支持措施,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延伸产业链条,形成特色主导产业,推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医药、家电、纺织服装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长江经济带制造业由大变强中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汇集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结合本地区优势,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支持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结合,推进去产能、去库存,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同时,要推进运营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开发区运营模式创新。以示范开发区为主体,对所在地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整合,提高产业集聚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刘丽靓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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