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繁琐手续 四川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说"不"

2016年06月30日 22: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6月21日,省人社厅印发《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破解证明“围城”、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耗时耗力现象。6月30日,全省人社系统加强和改进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对人社系统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方案》,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具体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12333咨询服务热线、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根据规定,办事指南要细化到每个细节,列明服务对象、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地点、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

  此外,要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公共服务流程、证明材料和手续。《方案》规定,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严格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办事部门先予以受理。

  《方案》还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在综合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逐步将分设的专业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同时,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促进公共服务业务协同,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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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证明、规定、手续年底前简化取消

  四川新闻网记者注意到,《方案》还对各阶段应落实的主要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限,部分证明、手续、规定,将在今年7月底和12月底前取消或简化。

  7月底前应落实到位的事项: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再对初次就业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及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取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

  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在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过程中,对当事人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改进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来华)定居专家安置服务,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不用再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

  12月底前应落实到位的任务:

  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周期规定,依参保单位需求随时办理,完善和简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

  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其他按时间进度推进的工作任务:

  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逐步实现档案基础信息异地查询;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2020年实现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形成覆盖全国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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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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