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揭掉“黑盖头”,日前河南制定蓝天“作战计划”,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制,并确立了今明两年空气质量指标。
今年以来,河南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PM10、PM2.5浓度持续处于高位,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依旧处于倒数位置,没有多大提升。
早在2013年,河南就提出的“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未来五年PM2.5浓度降低15%以上。而2014年和2015连续两年,全省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均未达到既定目标。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建立防污染问责体系,再次声称要铁腕整治大气污染。要求今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90天以上,2017年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河南出台了《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将蓝天指数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细则明确指出,环保工作没做好,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将被实施责任追究。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对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为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官员,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该免的免、该撤的撤,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和连续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县(市),实施“一票否决”,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