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居民电表呼呼转 物业私装的电表是个冒牌货

2016年07月06日 19:51   来源:大河网   章杰文图

  真假电表难分辨

□记者章杰文图

 

  核心提示|以前充200元的电费就能用一个季度,现在不到一个月就没了。家住中泰新城的业主们发现自从更换新电表后,电费交得特别“勤”。这件事情也引起了他们的怀疑,将电表送到洛阳市质监局检测,不想,电表居然是“三无”产品。这下可让小区里的人慌了,电费是不是多交了,以后电费该咋办……昨日,小区业主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

  反映:呼呼转的电表居然是李鬼?

  据业主王先生反映,今年初,小区物业称,旧的电表已经到期,需要更换新的电表,要求每家交纳380元的电表费,更换新的电表。

  新的电表安装没多久,不少业主均反映,电表转得快,电费交得也“勤”。“我家里成天没人,结果月底电费都快200元。”,“我们家电费也比以前交得多了”……业主们经过交流后,认为可能是电表在“捣鬼”。

  于是,王先生与几名业主带着自家电表到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洛阳市质监局)进行检测,负责接待他们的是该局稽查大队一名徐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该电表无专属生产许可证,没有有关部门技术测试检验合格报告,没有安全认证证明,是“三无”产品。这名负责人又向电表显示的厂商——人民电器集团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查询。了解到,王先生带来的电表并不是该厂的产品,也就是说,小区业主使用了数月的电表居然是个冒牌货。这下,可让小区500余户的业主慌了。

  昨日,王先生向记者展示正品与冒牌货的区别:虽然二者外观一模一样,但是正品右上角有质监部门打的电烙铁标签,上有专属序号,以及电表下端有质检部门盖公章的合格证;冒牌货右上角电烙铁非常不平整,合格证则是在侧边有一个仅有签字的“合格”标示。

  进展:电表已经全部拆下

  “目前该小区供电方式属于转供,我们仅负责与小区物业对接,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用电问题以及电表校验,并不属于我们管辖的范围。”洛阳供电公司一相关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向洛阳市质监局反映了此事,该局一相关负责人表示,水表、电表、燃气表在投入使用前,需要到市质监局再进行一次检验,出具检验合格书,才能投入使用。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他们刚接到,需要到稽查大队了解情况后,才能做进一步的处罚。

  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洛阳万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解释,小区原电表已经达到了更换年限,于是对电表进行了更换。至于这批电表是否经过质监部门审批,又是否合规,这名负责人表示,自己刚调来小区没多久,对这些问题并不清楚,目前手边并没有电表相关证件,电表的证件在哪里,他也不清楚。但是对小区业主反映的事宜已经向上级部门反映。

  “目前,小区里新安装的电表,我们已经全部拆下。”该负责人说,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对电表争执不一,公司决定把电表统一校验后,再投入使用。

  对于这样的结果,业主们并不认可。“冒牌货就是冒牌货,出了问题还得换电表,到时候还得我们业主出钱”“必须安装正规电表。”

  洛阳万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这名负责人说,电表校验后,会与业主们进一步协商。

  由于电力公司并没有执法权,业主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权益。

  说法:需要由质监部门进行检测认定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认为,业主有权就涉嫌“三无”产品的不合格电表,首先申请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如果认定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生产厂家进行处罚;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销售产品的商家进行处罚,并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业主权益的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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