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方案确定13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2016年07月08日 20:52   来源:中国吉林网   

    近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吉林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主要围绕“明确公益属性、创新经营机制、加强资源监管、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等4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据介绍,该《方案》明确了吉林省国有林场改革的范围:并入到国有林场的国有苗圃、归属或重新划归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林场;列入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数据库管理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局、苇场、林木良种基地、森林公园、公益林管护中心等。

  到2017年底前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目标,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办法,选择了13个县份先行开展试点,分别是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大安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九台区、磐石市、汪清县、通化县、长白县、临江市。

(责任编辑:庄彧)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