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遇冷两年仅57位老人参与 成都入围试点

2016年07月15日 22:12   来源:四川在线   

    在“以房养老”冷清地试点两年,仅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后。保监会决定延长试点时间、扩大试点范围。

  7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相关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按照通知,我省成都市进入试点范围。

  两年不足60单,四成为无子女老人

  2014年6月,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2015年3月,首款反向抵押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该公司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主要特点是: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老年人不需要搬离自己的房产;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 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简单地说,就是提前消费老人身后房产的价值,为老人提供更好的晚年生活。

  根据保监会的信息,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

  保监会表示,从试点参保老人情况看,这项业务尤其适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 空巢”家庭和单身高龄老人,特别是无子女老人不存在将房产留给子女的问题,因而对这项业务很感兴趣。据产品发行方介绍,参保老人中,有四成为无子女老人。

  扩大范围,推动创新产品多地探索

  虽然两年试点“成交量”不大,但在监管部门看来,不能简单地以数量论成败,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人的需求,为老年人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

  两年试点,从这57位老人身上,究竟试出了什么?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从无到有,试点逐步突破了房地产管理、保险金融方面的政策障碍;打通并理顺了涵盖评估、公证、抵押、登记等环节在内的业务流程;探索出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控手段;增加了养老金的来源,有效改善了投保老年人的生活。

  保监会表示,作为一项广受关注的创新型小众业务,反向抵押保险也遇到了传统养老观念、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有必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通过延长试点期间、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探索反向抵押保险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市场发展的有效路径。

  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并将坚持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服务,更加灵活的投保选择。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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