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经济运行情况

2016年07月19日 14:53   来源:重庆统计信息网   

  今年以来,全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区域功能定位,突出首要任务,推动各区域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形成了全市一体化科学发展新格局。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

  初步统计,上半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7.40亿元,同比增长8.9%。分产业看,第二产业增加值261.78亿元,增长1.0%,其中工业增加值189.10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1385.62亿元,增长10.6%。上半年,都市功能核心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0.72亿元,同比下降3.6%。其中工业投资完成23.10亿元,增长58.9%;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86.21亿元,下降12.0%。另外,都市功能核心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3.04亿元,同比增长11.4%。

  二、都市功能拓展区

  上半年,都市功能拓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82.12亿元,同比增长11.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27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113.87亿元,增长11.5%,其中工业增加值973.04亿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832.98亿元,增长12.6%。上半年,都市功能拓展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9.99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市投资比重为*%。其中工业投资完成423.74亿元,增长7.8%;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01.02亿元,增长9.0%。另外,都市功能拓展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5.09亿元,增长12.7%。

  三、城市发展新区

  上半年,城市发展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18.06亿元,同比增长1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81.96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417.62亿元,增长12.4%,其中工业增加值1140.89亿元,增长11.2%;第三产业增加值1018.48亿元,增长10.7%。上半年,城市发展新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15.05亿元,同比增长16.3%,占全市投资比重为41.1%。其中工业投资完成1488.04亿元,增长23.5%;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96.99亿元,下降5.1%。另外,城市发展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5.31亿元,同比增长13.8%。

  四、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上半年,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9.56亿元,同比增长10.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1.38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608.38亿元,增长13.1%,其中工业增加值428.95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619.80亿元,增长8.9%。上半年,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1.49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工业投资完成361.87亿元,增长10.8%;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84.19亿元,增长9.8%。另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8.73亿元,增长13.6%。

  五、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上半年,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3.68亿元,同比增长9.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36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86.84亿元,增长11.0%,其中工业增加值135.56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188.48亿元,增长8.2%。上半年,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2.06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工业投资完成73.96亿元,下降26.0%;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5.65亿元,增长16.8%。另外,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68亿元,增长14.5%。

  总体而言,上半年全市五大功能区域按照功能定位发展要求,差异发展、联动发展、协调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五大功能区域将继续保持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附注:

  (1)五大功能区域范围划分为:都市功能核心区包括渝中区全域和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处于内环以内的区域。都市功能拓展区包括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处于内环以外的区域以及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全域。城市发展新区包括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12区及万盛、双桥经开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11区县。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包括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6区县(自治县)。

  (2)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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