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垃圾池扔垃圾要交2000? 保安称每年罚300多人

2016年07月28日 16:47   来源:法制晚报   

 

小高当时丢掉的垃圾

    往垃圾池里扔了两袋垃圾,结果车被扣,还被要求罚款3万元,水果商贩小高对7月26日在丰台花乡羊坊村的遭遇郁闷不已。

  花乡羊坊村村委会负责相关法律事宜的魏先生表示,由于村子已经拆迁上楼,垃圾池内不能再倒垃圾了,所以有人看管,防止村子变成“垃圾乡”。对于小高被要求交纳的款项,魏先生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我们没有罚款,但人犯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这都是清理维护费。”

  讲述 商贩路过村庄扔垃圾 车被扣还要罚3万

  昨天上午,市民刘先生爆料称,他的朋友小高因为在垃圾池里扔了两袋垃圾,车子被扣在了当地村委会。

  刘先生说,小高在房山区良乡开了一家水果店,7月26日上午9点多,小高开着小货车从良乡赶往新发地批发市场,车上有两袋被碰坏的水果。

  在车辆行驶至丰台区花乡羊坊村一个垃圾池时,小高便随手将两袋垃圾扔了进去,正好被村里的一个男子看到,这人当场将车钥匙拔走,要求他到村委会解决乱扔垃圾一事。

  记者联系上小高后,他表示确有此事。他称被男子拔了车钥匙后,另有三人赶来,其中一个穿着保安制服,“一上来就说因为我在这里扔了垃圾,要罚3万块钱。”

  听说要罚款,小高就将垃圾捡了回来,并向对方道歉,但对方还是将他的车开进村委会。

  探访 垃圾池边无禁扔提示 里面有零散垃圾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羊坊村,在村口的马路边见到了7月26日上午小高扔垃圾的垃圾池。只见两扇铁门敞开着,里面还零零散散地分布着垃圾。记者没有在垃圾池旁边看到任何有关禁止往内扔垃圾的提示。

  小高的货车就停在羊坊村村委会,轮胎被人用大锁锁住,当天所扔的两袋垃圾还放置在车斗一角。记者看到两袋垃圾直径20厘米左右,里面装着腐烂变质的水果。“我觉得垃圾池就是盛放垃圾的地方,就随手扔在那儿,里面就这十来斤烂水果,结果要罚这么多钱,这和敲诈有啥区别?”小高郁闷不已。

  保安班长 每年300多人交罚款 保安工资来源于此

  在村委会门前,一名保安听说有人车辆被扣,显得有些见怪不怪。“三天两头都有人来这里交罚款,而且交钱的数目不等,都是因为倒垃圾,他们想要多少就是多少。”这名保安说。

  过了一会儿,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骑着电动车赶到,他就是要求小高交3万元的人。据其他保安证实,这是一名姓陈的保安班长。

  陈班长说,每年有300多个人来这里交纳罚款,每次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羊坊村有七八十名保安,村里全都靠着罚款一项来给保安发工资,他们一般收的罚金每次都不低于5000块钱。

  “你报警起诉都可以,警察不管这事。”陈班长表示,可以和领导商量将价格降一些,“态度好点的就少点,态度不好的我也不搭理他。”

  因为当事人急着交纳罚款后将车领走,陈班长在村委会门口表示,可以将价钱降到2000元,这几乎是最“优惠”价格了,从来没有人“享受”过。

  “你只要将钱交给羊坊村村委会的财务人员,就可以把车领走。”陈班长说完之后迅速离开,小高很快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但片刻后,一名保安匆匆赶来转达陈班长的话,“这个价还不行,等等再说”。

  在羊坊村村委会,另外一名高姓男子也因为倒垃圾正等候处理。小高告诉记者,这位高先生和他一样,也是因为倒垃圾被扣了车,村里要求他交10000元的罚款。

  记者随后来到丰台区花乡羊坊村里的财务室内,管理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经常有人过来交纳关于垃圾的罚款,交钱时必须当事人和保安队长一起前来办理。得知小高的价格是一两千元时,这名财务室内的工作人员表示,“你这是最少的了,上万的都有。”

  昨天下午,由于保安陈班长突然翻脸,财务人员暂时拒绝收小高的钱。今天上午,高先生表示,自己还正在四处筹钱。

  回应

  非罚款是清理维护费

  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羊坊村负责法律相关事宜的魏(音)先生,他坚决不认可“罚款”一词。 魏先生说,现在羊坊村已经拆迁上楼,那个垃圾池肯定不能倒垃圾了,为了搞好环境,就派人到处看管,就怕村子周围变成了垃圾乡。

  魏先生表示,村里清理垃圾、维护环境都需要费用,“我们没有罚款,但人犯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雇车、清理垃圾都得花费钱,维护公共环境是有费用的,这都是清理维护费。”

  丰台区花乡宣传部的徐姓工作人员回应称,村里具有自治权,乡里不干涉。经过了解,羊坊村村委会都是依法办事,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将派人调查。

  律师 罚款无依据

  针对此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认为,通常来讲,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没有得到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委托授权。因此,村民委员会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无权进行罚款。

  此外,村里在垃圾池周围未设置任何提示,等人扔垃圾时再派人出来扣车、罚款,这种“陷阱式”管理于法于情均不合适。文/记者 董振杰 实习生 汪璟璟 刘思佳

  摄/记者 董振杰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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