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 项目按即办件处理

2016年08月01日 14:40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8月1日讯(记者 蒋雅琛)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福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已初步建立,对项目的审批实行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市发改委正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项目库已收集十大类受灾恢复和重建项目116项,总投资118.76亿元,其中闽清县68项,总投资83.32亿元;永泰县35项,总投资33.82亿元;闽侯县13项,总投资1.63亿元。

  对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发改委原则上全部委托受灾地的县发改部门审批。对确需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市发改委开辟“绿色通道”,指定窗口专人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同时,简化审批手续,一律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合并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

  目前,市发改委已与闽清县发改局、永泰县发改局等部门对接有关损毁工程审批事项,指导其简化审批前置要件,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不再作为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仅保留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9月1日起不再作为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此外,市、县发改部门窗口对所有灾后重建项目按即办件处理,随到随办,审批时限压缩至一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