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长江经济带生态基础 重庆市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效明显

2016年08月08日 10:22   来源:重庆日报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长江经济带的湿地,更是维系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我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带湿地生态修复等,取得了明显成绩。

  目前,全市已建成1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26个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110.2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35.49%。

  A、严守生态“红线” 加强湿地保护

  盛夏时节,走进璧山秀湖公园,绿树倒映在清澈的湖水中,浅水滩绿草随风摇曳,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

  如同开州汉丰湖、忠县皇华岛、九龙坡彩云湖、南岸迎龙湖、南川黎香湖等知名旅游景点一样,璧山秀湖还跟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湿地。

  在地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下,生态资源越来越稀缺、越来越宝贵。而湿地则被誉为“地球之肾”,成为地球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去年10月,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院长雷光春在出席在渝召开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上曾表示,长江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长江湿地生态系统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核心资本。作为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命脉,湿地维系着流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重庆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湿地保护责任重大。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时要求,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为保护好湿地,近年来,我市加强了湿地的保护与修复,不仅建立了大量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更是实施了众多的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据市林业局局长吴亚介绍,早在2007年,我市就成立了专门的湿地保护机构——重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抓湿地的保护与修复,从那时起,我市开始陆续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力度也逐渐增强。

  2014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召开后,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规划纲要(2014-2020年)》,首次划定了300余万亩湿地生态红线,按照“红线”要求“落界成图”,将生态红线划定的湿地面积,全部细化到具体的地块上,使湿地保护有据可依。

  在此基础上,我市优先对重点湿地进行了保护,加快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这些保护区和公园的建立,对重点及核心区域湿地形成了有效的保护,避免了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

  此后,我市还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湿地的严格保护。如:严格限制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加大对临时占用湿地修复力度,对于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所占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在湿地内禁止开垦、填埋、排污等破坏湿地的活动,严格保护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等。

  截至目前,我市已相继建立澎溪河、长寿湖等1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璧山秀湖、九龙坡彩云湖等26个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全市湿地保护面积达110.2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35.49%。

  当前,我市正抓紧编制《重庆市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30年)》,以保护湿地资源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为宗旨,以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抓手,以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国家重点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保障体系;加大对科研、宣传教育、资源监测、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强化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治理与利用模式,提高消落带湿地利用效率;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着力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到“十三五”末期,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新建湿地公园10个,使湿地保护率达到40%。

  B、强化消落带治理 守住库区绿水青山

  走在夏天的开州区汉丰湖畔,荷香阵阵扑鼻,虫鸣鸟啼不绝,有一种别样的细腻丰富之美。

  汉丰湖,与三峡有不解之缘。三峡大坝建成后,水位的涨落带来消落带水位落差。为调节水位,我市在开州区下游4.5公里处修建了一座水位调节坝,由此形成了常年水位高于170米,面积达14.88平方公里的汉丰湖。2011年,汉丰湖被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2015年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23个全国重点建设的湿地公园之一,还被评为“新三峡30佳旅游新景观”之一。

  在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中,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的修复与治理是重中之重。而开州汉丰湖的变化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消落带的治理是世界性难题。”据市湿地中心主任夏一平介绍,为此,近年来,我市展开多方探索,开展库区消落带科研攻关,先后实施国家和市政府下达的《三峡库区流域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三峡库区消落带植物群落构建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研究课题多项,组织市内外多学科专家研究筛选出适宜消落带湿地区域不同水位生长的池杉等乔木树种10个,中华蚊母等灌木树种3个,开芦等草本植物10多种,初步试验出“池杉+中华蚊母+卡开芦+牛鞭草”等5个消落带类型湿地乔灌草相结合的植被修复构建模式。

  在开州区,当地在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快推广运用消落带治理成果,分别在175米以上、165-175米、150-165米和150米以下4个层级分别实施鸟类庇护林工程、林泽工程、基塘工程和滩涂生态保育工程共1.46万亩,形成了消落带4级治理模式。

  经过修复,汉丰湖实施了城市景观基塘工程300余亩,栽种了荷花、水生美人蕉、鸢尾等十余种湿地植物,通过4年的冬季水淹表明,城市景观基塘系统运行良好,发挥了重要的净化城市面源、保护汉丰湖水质的功能,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休闲、游乐、科普、宣教场所。

  同时,澎溪河湿地环境也得到根本性改善,有效提高了当地鸟类种群和种类数量。湿地内植物由原来的548种增加到现在的608种;动物种类由原来的207种增加到现在的227种;白鹭的种群数量比2011年增加了一倍,达到2000余只;还发现了以前在重庆都没有观测记录的蓝胸秧鸡、红胸田鸡,以及有“鸟类大熊猫”之称的中华秋沙鸭等。

  此外,我市还开展了以中山杉为主的生物治理试验工作,在万州区165米-175米消落区,成功栽种了500亩的中山杉试验示范林;开展了以竹柳和香根草为主的消落区植被恢复治理示范,陆续在云阳县消落区162米-175米内推广栽植200余亩;通过在主城两江四岸开展消落区治理试点示范,成功探索出新的植被栽植模式,实现树种在洪水退去后能快速返青,保存率达90%;采用乔灌草立体配置结合的消落区治理实践,在忠县和万州区建立湿地生态植被修复推广示范基地共302亩,经过三峡蓄水期4个月全淹浸泡,成活率超过90%;通过实施沧海桑田示范试点工程,成功在库岸呈现出“秋冬水盈则海,春夏水退则桑”的美丽景象。

  C、培育湿地生态产业 提升湿地经济效益

  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最重要的是生态效益。但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融合,那么,对湿地的保护与修复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我市在湿地保护与修复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湿地生态产业发展路径。

  汉丰湖是我市著名的“候鸟驿站”。每年,中华秋沙鸭、飞鹭、白额雁等大批珍稀水鸟以及各种水禽来此越冬,数量多时高达上万只。每年冬季的几个月,这里都会成为全市观鸟爱好者和游客的一个重点关注点和旅游目的地。

  瞄准这一“商机”,开州区在汉丰湖大力发展旅游业,并成功创建汉丰湖国家4A级旅游景区。每年仅冬季观鸟,该区就吸引数万名游客。

  巴南区二圣镇则创新实施了“鱼菜共生”,即利用人工搭建浮台种植水生蔬菜,通过蔬菜根须吸收水中富营养物质,既实现了蔬菜的保质保量,也达到了净化和改善池塘水质、减少鱼病发生及用药、提高鱼产量等目的。

  目前,这一湿地“鱼菜共生”模式已经被推广到九龙坡、大足、璧山、巴南、南川、涪陵等32个区县。5年时间,重庆“鱼菜共生”湿地总面积达到17.8万亩,实现产值25.3亿元。

  “除了‘鱼菜共生’外,我市其他地方也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湿地生态产业发展格局。”夏一平说,如大足利用太空荷花种植资源的独特优势,大力发展湿地花卉苗木产业;石柱利用稻田湿地,大力种植莼菜,获得了大量出口订单。

  今后,我市将持续推动湿地的合理利用,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10个,建设高碳汇湿地生态系统示范点5个,建设湿地生态旅游示范区5处,为湿地的保护、修复与利用的有机融合提供借鉴。

  ■全市湿地保护率达35.49%

  目前,我市共有湿地面积310余万亩,其中湿地保护面积达110余万亩,湿地保护率达35.49%。全市已相继建立澎溪河、长寿湖等1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璧山秀湖、九龙坡彩云湖等26个市级以上湿地公园。

  全市有湿地4类8型,其中自然湿地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3类,有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沼泽化草甸等5型;人工湿地有库塘、输水河、水产养殖场3型。

  ■开展20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

  截至目前,我市开展了20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即彩云湖(九龙坡)、秀湖(璧山)、皇华岛(忠县)、迎凤湖(垫江)、阿蓬江(黔江)、酉水河(酉阳)、濑溪河(荣昌)、涪江(潼南)、汉丰湖(开州)、龙河(丰都)、大昌湖(巫山)、青山湖(万盛)、迎龙湖(南岸)、巴山湖(城口)、藤子沟(石柱)、大溪(秀山)、安居(铜梁)、黎香湖(南川)、双桂湖(梁平)和芙蓉湖(武隆),总面积为21469余公顷,其中重庆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重庆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重庆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和重庆酉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已正式授牌;建设了6个市级湿地公园,即龙水湖(大足)、小安溪(合川)、大石包(南川)、九曲河(北部新区)、台安湖(北碚)和苦溪河(南岸),总面积为3323余公顷。截至目前,湿地公园保护总面积2.48万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22万公顷。

  ■全市湿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6种

  我市共有湿地脊椎动物563种,隶属于36目118科340属。其中鱼纲8目19科93属159种;两栖纲2目10科19属39种;爬行纲2目11科22属33种;鸟纲16目53科146属256种;哺乳纲8目25科60属76种。

  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6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中华鲟、达氏鲟、白鲟、东方白鹳、林麝等5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有胭脂鱼、大鲵、黑脸琵鹭、黑鸢等21种。

  ■全市湿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

  我市共有湿地高等植物707种,隶属于128科368属。其中苔藓植物42种,隶属于23科29属,蕨类植物65种,隶属于20科33属;裸子植物3种,隶属于1科3属;被子植物597种,隶属于84科303属。

  有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湿地植物4种,即浮叶慈姑、野菱、莲、金荞麦,其中金荞麦为中国特有种;另还有人工栽培的国家Ⅰ级重点保护植物水杉、莼菜等。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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