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当饵 日照一公司“借旧还新”非法吸存1500万元

2016年08月23日 11:09   来源:齐鲁晚报   徐艳 王晓

  日照一投资咨询公司以理财为名,以12%-15%的高息为诱饵,四年来向100余名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约1500万元,最后部分投资人血本无归。近日,该案在日照开庭审理。

  唐某与岳某都是江苏徐州人,曾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唐某在当地经营两家葡萄酒销售公司,而王某是其中一家公司的职员,一直深得唐某信任。

  2011年,唐某先后找到岳某和王某,说现在房地产行业形势大好,听说连云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吸收老百姓存款,投资房地产行业,利润丰厚,他也想成立一家类似公司,找二人合作。

  不久后,唐某、岳某在日照出资成立了日照市鼎益投资咨询公司,由王某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成立后,先后在日照开了五家门店,对外宣传称公司对外放款年息18%,客户购买“鼎益1号”年息为12%或15%,公司只赚取中间利息差价,确保客户本金和利息安全。

  从2012年开始,唐某和岳某多次从鼎益公司“借款”,用于自己火锅店的运营。但截至2013年上半年,由于经营不善,唐某和岳某的火锅店亏损400多万元。

  吸收的存款长期外借,根本没有所谓“年息18%”的投资项目,鼎益公司既需要资金支付客户的本息,又需要资金支付房租和员工工资。从2014年起,借新还旧的运作模式开始让公司经营举步维艰。

  为了维持表面上的平静,2015年初,鼎益公司先后考察了潍坊一家新能源公司和徐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并在对客户宣传时以此为卖点,吸引投资。

  不久后,鼎益公司与潍坊新能源公司举行了签约仪式,还组织40余名客户到新能源公司的潍坊、威海生产基地考察。这次考察,为公司吸引了不少存款。

  “实际上,公司根本没有往新能源公司投资。”庭审中,王某交代。庭审过程中,唐某等人交代,自公司成立以来,共向宋某某、李某某等102人吸收存款1492.9万余元。

  “吸收来的钱给客户支付利息500多万,公司运营花了400多万,两个火锅店亏损了400多万……”唐某说。所谓的理财公司,早已是一具空壳。

  据了解,该案受害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是企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和城中村居民,也有少部分是外地人,在日照定居。

  该案主审法官苏瑞介绍,之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屡屡得逞,就在于他们精心设计了一个“高额回报”的投资圈套。很多深受其害的老百姓在听到宣传人员口中所谓的“零风险”“高收益”时,往往不能理智分析,失去了基本的理性判断。

  苏瑞提醒,作为普通老百姓,不但要理性投资,更要掌握有关投资基础知识,了解国家相关的宏观政策和投资市场的风险,懂得保护自身权益。对于一些以高额利润回报或者以先付部分款项为优惠条件的投资项目,不要轻信和贪利,以免上当受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徐艳 通讯员王晓)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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