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成都共识

2016年09月19日 10:05   来源:林业局网站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成都共识

  (2016年8月15日)

  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建共享,2016年8月15日,在首届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推进会议上,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市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就深化协同创新、科学规划布局、共建共享平台等方面达成以下共识。

  一、坚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实现协同共享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发展的基点在于创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充分发挥11个省市先发优势的引领作用,挖掘区域内省市优势和增长潜力,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林业高度融合,共同致力于通过林业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的协调发展,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区域间数据流动,加快林业大数据应用,把大数据作为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抓手,推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林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和协作化开发。

  二、激发林业大数据潜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林业大数据携手生态文明,大数据创新驱动融入大生态可持续发展,激发了林业大数据的无限发展潜力。在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数据信息共享,需要激活更多林业数据要素,需要催生更多经济发展新红利。通过区域间林业数据的流动,驱动沿江各省市发展新经济、释放新需求、创新新供给,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修复,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新动力,真正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林业创新管理机制,增强林业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

  三、坚持林业数据开放共享,驱动政府治理创新

  将林业大数据引入政府治理,加快林业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是解决政府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一场生动的数据实践。通过开放林业资源数据,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创新,带动经济增长。通过推动林业数据资源的创新应用,开发好、利用好、管理好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产,促进“数据驱动发展”的新经济形态转型升级。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促进林业迈向“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逐渐建立起数据驱动的林业精准治理体系、林业智慧决策体系,形成“林业数据阳光运行平台”。

  四、打造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夯实精准发力载体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林业业务协同的重要载体,是沿线林业数据交换的中枢系统,是国家林业局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战略通道和数据通路。加快建立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解决林业数据“不敢开放、不愿开放、不会开放”的有力措施,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具体行动,整合沿江区域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数据和多层次、多内容、多维度的林业信息资源,是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前提。建立包括公共基础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林业基础数据库等多种类的“长江经济带数据仓库”,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鼓励基于开放数据应用创新的实践和行动,与社会数据融合,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五、规范林业数据标准,助力数据资源一体化

  长江经济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政务数据的采集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具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比拟的信息优势。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是解决区域林业主管部门之间自成体系、数据割裂、数据休眠、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共享问题的根本途径。通过林业大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开展数据采集、分类目录、交换接口、数据质量、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使林业数据“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推进林业数据资源的安全开放,规范大数据使用规范,保证林业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提高区域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利于加快区域数据资源一体化进程,局部带动整体,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六、建立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机制,保障协同共享扎实推进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实行统一的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分工,促进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林业联席会议的推动作用,要引进外脑,广泛发挥好专家和科研高校、社会企业的力量和作用,汇众智、聚众力,不断创新,统筹协调长江沿线林业数据资源,构建横贯东西、沟通南北、协调统一、动态联动、运行有效的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创新体系,通过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和服务创新,高效推进林业数据资源一体化发展。加强长江经济带数据管理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通过数据资源增值服务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利益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机制为沿线政府、企业的决策、改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有利于增进区域内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打通沿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推动沿线地区协调、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实现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为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提供支撑,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单位:国家林业局信息办、上海市林业局、江苏省林业局、浙江省林业厅、安徽省林业厅、江西省林业厅、湖北省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厅、贵州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厅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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