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蜜月游拒购物被赶出商店淋雨 如何走出强制购物尴尬境地

2016年09月22日 17:06   来源:央广网   

  近日,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称自己在云南旅游被导游强制要求购买玉石,自己没买就被赶出去淋大雨。视频中,大巴车前排一位导游模样的年轻男子说:“中国没有纯玩团,你不要说我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我不管你多牛,这是在云南。”事后涉事旅行社称,视频中导游系其属下“优秀导游”,并称“游客有责任配合导游完成购物”。

  蜜月旅行遇“强制消费”

  小张今年8月刚刚与爱妻结婚, 9月4日两人从陕西宝鸡出发,开启了价值1080元(不含往返机票)的云南六日行旅程。行程第4天,一大早导游就把一车人带到了滇西翡翠交易中心,并要求大家一定要在店内购物。据同车的4号家庭游客回忆,进入商店之前导游就跟大家说:你们别进去了空着手出来,也别进去了躲厕所里,男的我亲自抓你们出来,女的,我让别人抓你们出来。

  觉得自己被威胁的小张选择不在这家购物点购物,没想到却因此引来楼层经理的咒骂,还告诉自己既然不买东西就不要在店里躲雨。导游大春也在此时追出来说:“既然你们可以不买东西,自己也可以不带你们进景区。”

  在店外淋了近一个小时的雨后,其他团友终于结束了购物,小张夫妇终于得以回到大巴车上。也就是这个时候,小张拍下了传到网上的那段视频,视频里导游大春正在提醒大家写评价单,大春说:“中国没有纯玩团,你不要说我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我不管你多牛,这是在云南。”

  据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工作人员介绍,当地旅游局严禁旅行团对游客强买强卖,即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购物行程,游客也有权选择不进店、不购物。如果确有强制购物的情况,游客可以联系当地旅游局进行退货。如果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游客有辱骂等行为,游客可以利用录音、视频或其他游客的证明进行举报,旅游局会视具体情况对导游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强制购物为何屡禁不止

  近年来,随着市民出游需求日益旺盛,各地旅游市场火爆,人们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和购物陷阱等现象也屡有发生。一项有1.8万名网友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近七成网友曾在旅游中遭遇强制购物,其中有近三成网友选择掏钱息事宁人。

  强制消费的剧情一再上演原因有三:一是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导致旅游业畸形发展;二是处于旅游产业链末端的导游靠“吃回扣”增加薪酬;三是游客贪小心理,报低价团取代正规游。强制消费饱食的是不择手段的利益体,损害的是旅游形象和发展大局,侵蚀着国内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机体。而对于那些以旅游为唯一经济支柱的地区而言,必定会受到更大的冲击,游人减少,谨慎消费在所难免,吃亏的更是普通百姓。

  旅游消费中如何规避风险

  1、拒绝不合理低价: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旅游消费时,游客不能只看价格是否低廉,而应学会拒绝不合理的低价,谨防旅游消费欺诈。从旅游监察部门以往处理的旅游投诉和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来看,降低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接待、强迫购物消费、不按旅游合同的约定或旅游团队运行计划提供服务等现象,很多都是源于“不合理低价”。

  2、签订合同留发票:参团旅游,应选择合法的旅行社。游客出游前,首先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了解其是否合法。可通过当地旅游网查询旅行社和导游真实信息,未备案登记的均不具有经营资质,不要选择。签订旅游合同时,切不可轻信口头承诺和保证,一定要把双方协商一致的约定通过文字记录在合同中,记住索要并保留好发票。对于一些容易产生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尤其是旅游购物安排的次数、购物场所的名称、另行付费自费项目的说明以及小孩的费用、老年人的景点门票优惠价格等等,白纸黑字写入合同才是最好的选择。

  3、投诉须在90天内: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选择双方协商和解、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申诉、请求消协(消保委)介入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值得注意的是,投诉维权不能超过90天的 “有效期”,即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超过时效的投诉请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不予受理。(综合北京青年报、新华网、安徽日报、长江网)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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