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完善校责险制度 中小学等每生每年保费4元

2016年10月11日 17:29   来源:天津网   李晶

  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16至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天津校方责任险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今年保费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保费4元(含附加险1元);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学院每生每年6元(含附加险1元)。

  据悉,2016至2017学年度,天津校方责任保险继续实行全市统一投保。为进一步完善校责险制度,市教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校责险承保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公司为市人保财险、平安、太平洋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其中人保财险为主承保。

  投保范围: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院校。

  投保手续:1.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投保手续,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并于10月底前完成。2.各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其他职业院校的投保,由承保保险公司指导和协助各校于11月中旬完成。

  保费支付:1.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高校,保费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2.区所属幼儿园、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主险及附加险(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的保费,由区教育局统一支付。各级各类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不得另行向学生收取。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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