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居民收入增长9.3%

2016年10月27日 14:3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信息福州10月27日电(记者胡善安)记者26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70元,同比增加1831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81元,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17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

  据入户抽样调查,前三季度福建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0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56:1,较上年同期的2.59:1,缩小了0.03,比全国平均水平(2.82)低0.26。

  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是今年以来福建居民增收亮点。前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分别达12445元和4260元,同比增长10.0%和8.7%;对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1.9%和18.6%;两者共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4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增幅有所回升。前三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15元,同比增长10.6%,增幅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上升2.6个百分点。其中出租房屋财产性净收入同比增加82元,增长16.3%;房屋虚拟租金收入同比增加108元,增长9.0%。二者合计拉动财产净收入增长9.9个百分点,是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据分析,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来自政策发力、发展助力、保障得力等三方面。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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