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拍到了温泉区 公共洗浴场所需要禁用手机吗?

2016年12月06日 16:59   来源:新民网   罗水元

  天气日渐转冷,泡温泉又被不少市民提上了“议事日程”。不过,一旦有人在这些场所使用手机,就会有人“打寒战”。

  视频拍到了温泉区

  11月底,王小姐到一浴室洗澡时,旁边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却拿着手机,使用前置摄像头与男友视频聊天,聊天中把女浴室场景都拍上了,吓得她赶紧用手捂住隐私部位大声责令那女孩关掉摄像头。

  有类似“惊魂”遭遇的并非王小姐。孙小姐泡温泉时也发现一女子拿着手机在拍摄,抢过手机一看,对方竟将在温泉区拍的情况发到了一个有43人的直播群里。因处置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除了视频聊天、直播外,还有一些女性,或为了向男友实时“汇报”自己行踪,或为了在红包大战中证明自己手机信号差,也出现了在温泉或浴室内拍照或拍视频的行为。

  双方各有各的道理

  记者调查发现,温泉、浴室经营方目前一致的做法是,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地方,都没有装监控探头。对于手机,温泉、浴室经营方基本都不禁止带入,不过,个别经营方已提醒不能在里面拍照或拍视频。

  对于在温泉、浴室拍照、视频聊天等的人,holvwater直言这令人没有安全感。涉及个人隐私的图片与视频一旦上网,哪怕只是以背景形式出现,也可能“抢镜”,并在网上快速泛滥,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产生挥之不去的阴影,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有效办法应该就是禁止将手机带进这样的场所。

  市民小刘则认为,手机的更多功能是通话,如果禁止带入这样的场所,就不便于洗浴者与外界沟通。漏接一个电话,有可能就漏掉一笔大生意;手机只是一个工具,是否侵犯他人隐私,起决定性的是使用者,应该戴上紧箍咒的也是使用者。

  小心侵犯他人隐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在温泉、洗浴区域拍视频,如果未经他人许可,拍出暴露他人身体,尤其是隐私部位的照片或视频,就会侵犯他人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向被侵权方赔礼道歉。如果视频对外传播,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认为,温泉、浴室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特殊场所,如果拍照者或视频聊天者能坚守“底线”,所拍画面或视频聊天画面里没有涉及他人,他人不好过多指责。不过,这里的消费者往往是动态的,很可能无意间进入视频画面,暴露了个人隐私。

  因此,经营方应该在醒目位置提醒不能将有摄像功能的智能手机带入或在里面摄像与视频聊天,同时加强巡视管理,一旦发现有人在里面拍照或视频聊天,就应及时制止,否则,消费者如果发现其隐私被他人通过拍照或视频聊天的形式传出去,不但可以追究拍照者、视频聊天者的责任,还可以追究温泉与浴室经营方的责任。(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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