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016年12月08日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梁犇

山东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8日在山东济宁召开。 梁犇 摄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会上发表讲话。 梁犇 摄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会上发表讲话。 梁犇 摄

  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8日在山东济宁召开,记者采访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将加快建设“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在会上表示,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八化”为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快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为方向,以健全完善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基层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吴鹏飞在会上强调,山东所有基层检察院要在2017年6月底前建成标识统一、功能集约、文明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着力打造司法为民的一线平台。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执法检察监督,严肃查办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扶贫救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注重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重点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据介绍,山东检察机关将建立民行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制度,全面推行以公开听证、检察宣告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省检察院还将出台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考评办法以及“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侦查信息网安全体系和检视通视频资源整合建设任务。

  吴鹏飞要求,要把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落实省级院主导、市级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立省院重点抽查、市院具体实施的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新模式。明年,省检察院还将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分类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估制度,将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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