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施冬季错峰生产

2017年02月18日 15:04   来源:河北日报   

  为统筹工业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石家庄市在2月17日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动员大会上提出,对全市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从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实施冬季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的行业是: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建陶、钙镁、碳素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的所有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的工业企业。

  水泥、铸造(不含电炉)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行错峰生产。

  错峰生产期间,钢铁、焦化、玻璃、建陶、钙镁、碳素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其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50%以上;医药、化工、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的工业企业,其具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40%以上。各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生产线之间,可积极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实现错峰生产期间减排目标。

  承担保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剔除供热部分后,其他生产能力按规定实施压产。

  对于实际排放低于行业排放平均值50%以上的工业企业,可根据总排放量与实际贡献情况,适当减小压产比例。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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