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8种行为将受到严处

2017年03月25日 14:03   来源:云南网   

  丽江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坚决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的规定》,8种行为将受到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8种行为包括:严禁有令不行。不准在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因循守旧。不准碌碌无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严禁消极怠工。不准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或领导交办批示的事项马虎应付、敷衍塞责甚至拖着不办、顶着不干;严禁推诿扯皮。不准对由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单位不积极支持配合;严禁明哲保身。不准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在关键时刻撂挑子、掉链子;严禁漠视群众,不准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拖而不决,态度冷漠、语气生硬,故意刁难管理和服务对象;严禁用权任性。不准在履行职责中主观武断、简单随意,守纪不严、以权谋私;严禁监管缺失。不准在管党治党中担当不力、当老好人,虚化弱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丽江市委要求,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定,从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秀春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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