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550元

2017年03月25日 14:05   来源:长城网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石家庄市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550元(6600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75元。新的保障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目前,石家庄市共有城市低保人口2.6万人,农村低保人口14.3万人,年支出低保补助资金约46229.5万元。(记者 李全 宁晓雪 解哲琳)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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