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湿地保护体系 福建省公布第一批重要湿地名录

2017年04月14日 15: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苏婷 摄。

  “福建省目前湿地有5类21型,总面积87.10万公顷,约占福建省陆域总面积的7%。”福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再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

  4月12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及实施湿地保护条例情况”发布会,介绍了目前福建省湿地资源及保护情况,并公布了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福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谢再钟副厅长,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龚玉启主任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福建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再钟发表讲话。苏婷 摄。

  谢再钟副厅长表示,为贯彻落实今年1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林业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据介绍,福建省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包括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50处湿地,主要是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水库、重要江河源头等类型的湿地,总面积约9.95万公顷,约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11.4%。

  “《湿地条例》通过并实施以来,福建省林业厅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贯彻。”谢再钟副厅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道。他表示,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并实施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为了进一步处理好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谢再钟副厅长表示,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和《湿地条例》,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退化。做好规划的衔接,从宏观层面为湿地保护提供指导;做好部门协调,更加有效地推进工作;探索可持续发展保护模式,对湿地资源实行分类管理。

  

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龚玉启主任回答记者提问。苏婷 摄。

  为了平衡湿地公园的建设和旅游开发,福建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龚玉启主任表示,从旅游开发来讲,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都可以进行旅游开发,为人们亲近湿地、认识湿地、了解湿地提供一个平台。但不同类型的湿地保护区对人的容量要求不一样,管理建设标准也不一样。如湿地保护区只允许在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一定区域游客可以进入,而核心区和缓冲区是不允许游客进入的。“湿地公园建设是当前解决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最佳模式,福建省正在抓紧制定《福建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今后对湿地公园的建设将予以重点推进。”

  此外,科技创新对于生态和湿地建设的引领作用也备受关注。“在湿地保护科研与创新方面,我们先后开展了互花米草治理和红树林种植技术研究、滨海湿地公园建设和景观评价研究等多项课题,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龚玉启主任说道。他表示,今后继续加强与有关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推动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与香港自然基金会、米埔自然保护区等合作共建,充分发挥科技在湿地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湿地监测管理水平。(苏婷)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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