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抢抓机遇服务自贸区建设

2017年04月17日 13:41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为更好地服务湖北自贸区建设,湖北省工商局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成立了工作小组,通过集中培训提升系统干部履职能力、考察吸收改革发展先进经验、起草出台服务自贸区建设意见等措施,努力为湖北自贸区建设提供最优制度保障和发展环境。

  集中培训提升系统干部履职能力。4月6日,省工商局组织自贸区三个片区工商部门业务骨干、基层所所长以及其他市州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共120人,在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全省工商系统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登记与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国家行政学院、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深圳市委党校等单位直接参与第一批、第二批自贸区建设的专家学者,为参训学员讲授自贸区商事制度改革、自贸区改革创新实践、自贸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培训内容紧贴自贸区发展实际,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及时补充了服务自贸区建设所需专业知识,明确了自贸区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考察吸收改革发展先进经验。4月7日,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明方带领办公室、登记管理处、信用处、外资处、注册分局、信息中心负责人赴上海考察学习服务自贸区建设及“证照分离”等改革经验。考察组认真听取了上海市工商部门对服务自贸区建设及“证照分离”改革的情况介绍,并与上海市工商局对口处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业务探讨和交流。同时,考察组还前往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实地调研学习,详细了解浦东新区支持服务中国(上海)自贸区发展的主要做法和试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经验。通过对上海自贸区的相关经验学习以及实地沟通交流,省工商局将结合湖北自贸区实际,让更多优秀的改革发展经验在湖北自贸区建设中落地生根。

  起草出台服务自贸区建设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省工商局结合全省实际和第一、二批自贸区地区建设的先进经验,拟出台《省工商局服务自贸区建设若干意见》。《意见》将以“营造创新创业活跃的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便捷的监管体系”为目标,在企业登记管理权限、企业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点改革举措,充分用好自贸区改革发展平台,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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