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周年税改红利密集释放 税收改革进入攻坚期

2017年04月28日 08: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孙韶华

  营改增满周年 税改红利密集释放

  税收改革进入攻坚期,直接税改将提速推进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即将满一周年,预计到今年4月30日,将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营改增带来的税改红利已经密集释放,外溢效应也在显现。

  当前,我国税收改革步入攻坚期,财税部门开始系统梳理、加速部署税收改革内容。增值税税率简并和立法将是下一步的重点,直接税改革也将提速推进。

  亮丽 营改增释放税改红利

  2016年5月1日这一天,我国实行了60多年的营业税完成历史使命,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增值税在我国实现了对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的全面覆盖。这场涉及将原征收营业税的近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超过2万亿元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的改革,被视作“中国税制改革分水岭”。

  一年来,营改增税改红利已经开始显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日前在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中国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其中,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的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这10个月内,减税规模就达到5661亿元,预计到今年4月30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将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这是近年来中国最大规模的减税措施。

  减税仅是营改增带来的红利中的一个部分。除直接减税效应之外,中国营改增还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等方面带来多重积极效应。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6%,而服务业同比增长24.7%,其中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新办企业户数月均增加8万多户,第三产业就业占全部就业人数比重由2012年的36.1%升至43.5%。

  对于税改红利,企业的感受是实实在在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说,营改增打通了全行业的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特别是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对于制造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李书福介绍说,2016年吉利集团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金额49296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直接减少了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2015年和2016年吉利研发费分别达到42亿元和61亿元,更好地促进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和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会长、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说,营改增让中小企业对设备更新换代更加重视。陈志列所在的商会,目前会员企业总年产值超过1.8万亿元,5000多家会员企业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

  深入 简并税率完善抵扣链条

  在缺乏国际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形下,我国大胆尝试并平稳实施了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全面征收增值税。这在国际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中国的营改增正汇聚全世界的目光。目前,欧盟成员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瞄准了金融业以增加财政收入,中国对金融业成功实施营改增,将对这些国家和地区产生深刻的影响。”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今年,营改增的红利还将继续释放。王军今年两会期间表示,今年营改增至少还有四个“增效剂”会发挥作用,让企业“更有感”。这四个增效剂分别是时间上的增效、抵扣上的增效、税制上的增效和政策上的增效。

  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下一步要更好地落实与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同时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营改增后,增值税立法工作也将适时启动。”胡根荣表示,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增值税税率一般在一档到三档之间,选择统一税率的国家比例呈现上升趋势。现代增值税统一税率的简单透明以及高效便捷不仅具备强大的财政筹资能力,也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产业间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因此,逐步简并税率应该成为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方向。而对于企业而言,应及时研究政策,提前规划应对方案。

  中国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增值税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包括税率单一化改革即简化税率档次、缩小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继续优惠、考虑继续提高起征点等。

  攻坚 直接税改提速推进

  当前,我国税收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在税收改革方面,截至2017年一季度,税务总局累计出台具体配套改革和政策文件124个,涵盖《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的六个方面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总体进度接近80%。

  税务总局近期还下发文件,对2017年税收改革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全部96项改革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对已经完成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改革事项,制定继续完善深化的具体措施;对需要今年完成的20项改革事项,逐一确定时间,列出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吹响了税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号角。

  王军指出,随着营改增深入实施,中国直接税体系改革提速,地方税体系构建加快,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也相应做出重大调整,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驶入快车道。

  记者了解到,在税制改革层面,今年将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包括继续落实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抓紧制定烟叶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法草案,积极推进其他税种立法相关工作;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以个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将加速推进。包括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推动建立适应个税改革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个税风险分析系统,以及研究提出配套管理办法等都将在今年推进。业内认为,配套措施改革提速,将为本轮个税改革更快、更好地推进和落地进一步扫除障碍。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指出,本轮税制改革相对于以往历轮税制改革的最重要变化,是以“稳定税负”为前提“逐步增加直接税比重”。若将间接税和直接税分别视作本轮税制改革行动的两翼,可以非常清晰地发现,迄今为止,在为期三年的税制改革进程中,两翼的行动规模和频率颇不均衡。间接税一翼的营改增、资源税改革已陆续启动,但直接税一翼的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改革则基本未有实质进展。

  蒋震表示,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应该成为下一步税改着力点。其中,重点是推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先实质性落地、然后不断扩展。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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