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海“修生养息” 海洋伏季休渔期延长1个月

2017年04月28日 16: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陈建荣 朱晓颖

  江苏省渔政监督总队渔政执法处28日通报,今年5月1日12时开始,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正式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时间延长1个月。

  据江苏省渔政监督总队渔政执法处负责人介绍,江苏管辖的北纬35度至26度30分间黄海和东海海域,从5月1日开始也将进入全面伏休。

  据介绍,江苏省海洋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定置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定置刺网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海洋伏休期间,江苏省将对海蜇这一特殊经济品种实施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作业时间以农业部批准的时间为准,但捕捞准用网具网目尺寸不得小于120毫米。

  为确保新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有效实施,4月29日至5月5日,江苏省渔政监督总队将组织13艘海洋与渔业省调综合执法船,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在南通、盐城和连云港三个片区对该省管辖海域开展全覆盖巡航执法检查,督促所有应休渔船按时进入指定港口或锚泊位置休渔,依法查处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今年海洋伏休期间,江苏省还将严格落实伏休渔船首报、查船查港、违规渔船扣港处理和严重违规案件“两法衔接”等四项制度,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7”江苏在行动系列专项执法同步行动,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绝户网”等违法违规渔具,切实维护海洋伏休秩序,确保2017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顺利有效实施。(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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