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农业服务站副站长14次挪用涉农资金赌博获刑

2017年06月05日 14:13   来源:法制日报   郭宏鹏

  □ 本报记者 郭宏鹏

  “你所挪用的281.74万元公款都用到哪里了?”

  “绝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输掉了。”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傅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5年7月至案发前,傅某一直担任江西省新干县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副站长。据傅某交代,他沾染上赌博恶习后,在境外赌博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先是输光了家庭积蓄,为扳本孤注一掷,把“黑手”伸向了农业综合服务站代管的涉农资金。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新干县人民检察院采访傅某挪用公款案时,该院反贪局副局长杨磊介绍说:“2016年5月底,我们到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调账,摸排线索,那天恰巧傅某不在,但他受了惊吓,以为自己暴露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第三天他主动来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新干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兵分三路,一组负责审讯,一组迅速赶到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核查账目,另一组到银行调取证据材料。当日,经检察长决定对傅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

  傅某挪用公款案是如何发生的?新干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贺小民告诉记者,2015年七八月间,适逢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原站长调离,服务站公章与站长印鉴归傅某保管,他发现由村账会计邓某管理的支票就放在未上锁的抽屉里,于是就利用职务之便偷开现金支票,先后14次挪用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代管涉农资金281.74万元,用于“天津时时彩”“大乐透”等外围非法赌博活动。最终,傅某被新干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新干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傅某案的同时,查实相关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该院反渎局检察官杨溜华说,村会计邓某违反相关财经纪律,对银行支票管理未尽到职责,给傅某作案提供了便利,致279.51万元至今无法追回,给国家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最终,邓某因玩忽职守被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傅某铤而走险受到法律制裁,但本案的发生与三湖镇涉农资金监管脱节不无干系。

  案发后,新干县纪委监察局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新干县检察院向案发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2016年年底以来,我们在全县13个乡镇开展了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行动,对管理不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傅某案敲响了警钟,达到了侦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新干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崇幼说。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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