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工作竟是毒品运输 如何防止青少年落入犯罪陷阱?

2017年06月27日 08:3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张文凌

  大学毕业的田宏程,在网上应聘了一份工作,却因此锒铛入狱。

  5月25日,经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田宏程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网上应聘的工作竟是毒品运输

  田宏程是湖北省蕲春县人,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2016年7月,他从网上看到了一个招募运输人员的招聘信息,“不明就里”的他应聘了这份工作。

  与此同时,在湖南省株洲市一个网吧里,21岁的何威正在网上浏览,一个卖肾的QQ群跳了出来。长期无业的何威动了心,他加入了QQ群。随后有人单独加了他的QQ,告诉他卖肾的地方在云南,有高额的报酬。

  之后他们被人安排分别从上海、株洲到达昆明,经过云南的边境县孟连到达缅甸境内。他俩被安排在宾馆里同一个房间,此时他们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工作”是运输毒品。

  吞食了毒品后,他们一起乘车途经云南临沧、下关,于2016年8月12日20时,入住丽江三义机场附近的一家宾馆,准备乘坐第二天的飞机到昆明,再转乘火车将毒品带到成都。

  当天22时30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根据线索,在宾馆内将两人抓获。经计量与鉴定,田宏程体内排出的毒品可疑物92粒,净重363.51克,海洛因含量为61.5%;何威体内排出的毒品可疑物82粒,净重324.8克,海洛因含量为59.8%。

  经法院审理,田宏程、何威非法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363.51克和324.8克,据此,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田宏程、何威无期徒刑。

  田宏程、何威不服此判决,分别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称自己是受他人雇佣和指使,此案“有幕后老板,自己只是运输,主观恶性较小;且为初犯偶犯,本人无前科;毒品也没有流入社会,危害较小”。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量刑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罪团伙运输毒品组织、分工越来越精细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通过网络招聘毒品运输人员的案件逐渐增多,且查获的毒品数量都较大。

  田宏程、何威分别向辩护律师表示,他们对所应聘的工作并不知情,直至到达中缅边境后才感到不对劲,但每天都有人看守,无法逃脱。在一些人的胁迫下吞食了毒品,根据吞食的毒品数可以获得8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报酬。由于之前受到威胁,并感到有人一直在暗中盯梢,加之高额利润的诱惑,从边境到丽江的途中,他们没有报警。

  “目前,犯罪分子纷纷通过建立‘卖肾群’‘偏门群’‘招工吧’等QQ群、百度贴吧,来招聘运输毒品的人员。”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位法官说,这些招聘信息对工作内容的表述大多含糊其辞,通常只说是“带货”“运货”等,并声称一周能挣七八千元。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运输毒品案件中,有不少案件是有人以高薪招聘的名义,将应聘人员引诱到云南边境,让他们以体内藏毒的方式,把毒品运往四川、贵州、湖南、湖北等地。在此之前,他们通常会受到吞苹果条、土豆条的训练。

  令人痛心的是,被引诱、指使运输毒品的青少年大多在15岁至25岁之间,最小的仅13岁。他们大多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家庭贫困,对毒品的危害性认知度较低,为了高额报酬铤而走险。

  由于云南毗邻境外毒源地,活动于“金三角”地区的贩毒团伙势力在紧靠云南边境的境外区域建立了制作、贩毒基地和通道,成为严重危害我国的毒品生产地和集散地。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显示,大宗毒品犯罪和武装贩毒突出。在法院审结的案件中,万克以上毒品案件占比大幅上升,10万克以上毒品案件也时有发生。涉案毒品以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为主,占普洱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的96.2%。

  “近年来,运输毒品团伙化、职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组织、分工越来越精细。他们纷纷利用高科技手段、网络平台逃避侦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毒品犯罪人群、涉毒类型区域化特征明显。一些毒犯为逃避打击,不惜利用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国籍不明、语言不通等特殊人群实施毒品犯罪。

  “不让毒品进校园”

  “目前,云南省毒品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指出,2016年,云南省三级法院共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613件,审结6574件,其中被判处五年徒刑以上的重刑率59.11%,重刑率同比增长6.18%。今年1~4月,新收毒品犯罪案件2291件,审结1872件,判处罪犯2088人。

  云南机场公安机关提供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机场共查缉毒品案件12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9名,缴获毒品613公斤,缉毒战果居全国机场公安机关首位。2016年,云南机场公安机关毒品缴获量在全国机场公安中占比在80%左右。

  针对目前毒品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国家禁毒委禁毒专家库成员、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教授莫关耀指出,防止青少年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除从源头上打击毒品生产、制作、贩卖,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是禁毒工作的重要一环。

  然而,虽然校园是毒品预防的主阵地,但目前大多数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尤其是毒品预防教育在课程安排上被边缘化;专职师资不足,大多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缺乏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专门教材。

  “毒品预防教育是有效防控毒品危害的治本之策,对此, 曲靖市的经验值得关注。”莫关耀说。

  曲靖市地处滇、黔、桂、川四省区接合部,素有“入滇锁钥”之称,是云南毒品堵源截流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人口多、吸毒人员基数大,加之地理位置特殊,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毒情形势在曲靖较为严峻。

  对此,曲靖市委市政府把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制定了“不让毒品进校园”的方案,安排教育资金累计达1000万余元,成立专家组、督导组、教育科学研究组和大学、中职、中学、小学四个子项目组,编写出版了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大学4个层次的《毒品预防教育读本》,培训教师6000余人,培养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在小学设置4个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课,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中职4课时,大学2课时;同时拓展教学手段,开展各种各样体验式教学;对毒品预防教育实行科学评估,考核结果作为任课教师评定职称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6月26日,采用3D高科技技术建设的“曲靖市网上禁毒教育基地”正式上线;曲靖禁毒教育基地(实体馆)也将于今年投入使用,以让更多人获得识毒、防毒、拒毒技能。

  “减少毒品危害,源头在预防,关键在教育,阵地在学校,重点在学生。”莫关耀说。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