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晋豫152家散乱污企业虚报整治 26家应取缔仍生产

2017年09月08日 08:31   来源:法制日报   

  环保部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近两天的督查发现,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改取缔不彻底,虚报完成等问题。检查发现152家企业存在虚报完成情况;26家“散乱污”应取缔但却在生产。

  环保部指出,9月3日至4日,督查组在抽查各地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时共发现152家企业存在虚报完成情况,其中120家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32家尚未完成提升改造任务。河北省保定市、河南省濮阳市和安阳市问题最多,分别有99家、27家和21家。

  其中,上报已完成取缔的河北省顺平县高于铺镇双印塑料厂、占卯塑料厂等20家企业原料和产品尚未完全清除,部分企业设备尚未拆除,未达到“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河南省濮阳市吴坝镇前董砖厂未安装密闭、围挡、覆盖等防扬尘设施,存在设备露天生产现象。上报已完成取缔的河南省濮阳市农工商总公司白条河曲酒厂院内塑料颗粒厂,设备尚未完全清除。

  环保部指出,对三省督查发现,逾期未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任务仍较为普遍。3个省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的137家,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山西省长治市、阳泉市和河北省唐山市最多,分别有63、46和21家。

  其中,应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取缔的山西省长子县丹旭商贸公司部分建材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尚未清理完全;山西省阳泉市金瑞泰耐火材料厂、阳泉市金川耐火材料厂等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料尚未清理完全。应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取缔的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贵丰模板厂,正在开展设备拆除工作,尚留有数台生产设备未拆除,现场堆放有大量铁制成品。

  此外,部分地区仍有清单内“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现象。环保部指出,有26家已列入当地“散乱污”整治清单内的企业存在违法生产或有生产迹象。为此,环保部曝光了一些企业的违法问题。其中,上报已完成整治的河北省沧州利康管件公司无环保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有生产迹象。山西省太原市高家木器加工厂、长子县大堡头镇预制板厂、沁县高英建材厂、沁县兵兵水泥构建经销部等5家企业生产设备尚未拆除,有生产迹象。河北省临西县老官寨镇黄建秋铸造厂、山西省沁县曹鹏石膏线加工厂等4家企业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据环保部介绍,在3个省查出的“散乱污”问题还有,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临西县顺达白灰厂、玉兰白灰厂正在生产,山西省太原市陈红梅蘑菇种植场燃煤炉窑正在使用,一家无名塑料黑皮管厂未生产,均无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未列入当地“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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