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教育系统采购行为 明晰174种负面行为

2017年12月09日 16:31   来源:南方网   

    8日,全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培训会在广州中医药大学举行。笔者从大会上获悉,从明年起,省直教育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施行负面清单管理、倡导招标文本范本。此举能进一步激活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主任彭红光介绍,负面清单由采购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和采购文件负面清单两大部分组成,分为禁止性、强制性、参考性、指导性四种等级,共列举负面行为174种。

  其中,采购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分别为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4方当事人列出了109种负面行为;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分别从资格条件、商务条款、采购需求、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4个方面列出了65种负面行为。

  此外,招标文件范本针对单一来源、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三类常用的采购方式分别制定了服务类、工程类、货物类采购的招标文件范本和应标文件范本。

  广州中医药大学招标中心主任刘步平认为,负面清单覆盖范围广,不仅涉及采购人,还涉及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其他3类人员,能更有效约束政府采购中各类当事人的行为。

  在培训会上,全国首个教育系统招投标协会正式成立。刘步平希望,在协会成立后,能给系统内采购人员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庭”。当面对重大采购案时,他们能找“家里人”商量,减轻采购人员的顾虑,引导系统采购行业往健康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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