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起诉共享单车企业小鸣单车 法院受理

2017年12月18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许青青

  18日,广东省消委会向媒体发布消息称,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

  随着共享单车行业发展迎来“寒冬”,小鸣单车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不断被传出经营异常的消息。据媒体报道,目前,小鸣单车已裁员99%,CEO陈宇莹离职,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永豪已失联。记者在小鸣单车官网看到,2016年10月,小鸣单车完成完成1亿元人民币A轮融资。最新的信息发布于2017年今年6月,小鸣单车全国首个全境电子围栏虚拟车桩系统落地龙海。

  据了解,共享单车企业普遍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还方面存在缺陷,引发了押金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产生了大量消费矛盾纠纷。广东省消委会称,自2017年8月份开始,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收到投诉后该委会与小鸣单车联系进行调解,并履行了一系列调解措施。

  但11月份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广东省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经过调查,广东省消委会还发现,小鸣单车开设的银行押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但并未向社会说明。

  广东省消委会称,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广东省消委会向法院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

  广东省消委会称,就此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的是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完)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