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进“两节”期间水产品养殖监管执法

2017年12月29日 16: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执法人员开展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纪录”检查。刘应平摄。

  12月29日,福建省、市、县三级渔业执法机构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王友喜副总队长的带领下在福清市开展水产品养殖执法专项行动。这是2017年福建海洋“蓝剑”行动的收关行动。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水产品将进入消费高峰,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福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安全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于“两节”期间,即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持续开展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现场抽样检测。刘应平摄。

  据介绍,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由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统一部署,由各设区市渔业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风险集中、问题易发情况,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开展生产、用药和销售等“三项纪录”的执法检查,规范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秩序,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建立有效的可追溯制度;通过开展养殖过程兽药使用的执法监督检查,查处非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对监督抽查的超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通过开展运输过程的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运输过程非法使用禁用药物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水产品质量安全“获得感”。

  据了解,福建各级渔业执法机构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今年,省总队将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检出禁用药物的单位列为水产养殖执法的督办案件,指导和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切实做到100%查处。此外,强化日常执法检查,抓住“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检查频次,清查禁用药物,保持执法威慑力。2017年以来,全省共检查养殖企业和个体经营3255家(个),罚款7.7万元,销毁药残超标苗种244万尾,销毁药残超标水产品1815公斤,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龙岩连城的水产品抽检超标案件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10万。截止目前,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99.1%,连续11年保持在97%以上。今年6月,省海洋与渔业厅选送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案例在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部主题活动日作为执法办案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并得到农业部肯定。

  2018年,福建将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药残抽检、执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渔政执法和技术支持等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水产品日常安全监管,对全省水产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强化生产过程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刘应平 叶雨淋)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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