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自由港” 与“自由贸易港”

2018年02月13日 10:2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国门时报   

  □姜欣荣 伍 蓓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2016年8月31日,央视《新闻联播》中播发了这样的消息:“我国将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2017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我们常听说的“自由港”和“自贸区”究竟是什么?最近频繁在媒体中出现的“自由贸易港”又是什么呢?而了解清楚这些概念的区别将有助于原产地证工作的顺利申请和签发。

  在中文表述中有2个名称相同但含义不同的“自由贸易区”,用英文表述分别为Free Trade Area(FTA)和Free Trade Zone(FTZ)。

  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缔约国之间同意消除贸易障碍(包括关税及非关税障碍),属于跨国界双边或多边经济贸易区域。这类缔约国之间形成的区域可称之为广义的自由贸易区,比如中国近年来积极推动建立的东盟、中韩、中澳自贸区,中国-秘鲁自贸区、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中国-新加坡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中国-瑞士和中国-冰岛自贸区等。日常的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就包括签发出口至这些与我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的原产地证书。

  FTZ是指一国或地区“境内关外”的单独隔离区域,区内可进行仓储、贸易、加工等业务,在关税和配额等方面有优惠规定,货物储存期限一般不受限制。FTZ仅限于贸易、加工等商业生产性活动,不存在居民居住,不允许零售及消费服务活动,我国的经济特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经济技术开放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自由贸易园区的某些或全部特征,故属于自由贸易园区的范畴。上海自贸区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

  “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自由港”只是一个通俗的称谓。自由港主要从事转口贸易,还会进行加工、旅游和服务等业务。最早的自由港出现于欧洲。1547年,西班牙王国正式将热那亚湾的里南那港定名为世界上第一个自由港。至今,因应全球的贸易活动与经济发展自由港的数量已上升至130多个,其中比较知名的是中国香港、新加坡港、德国汉堡港以及比利时安特卫普港。

  与自由贸易区相比,自由港有以下两个不同点:

  第一,划定的区域更广泛,自由港通常设在海港(有时也有空港)城市,且包括整个城市,而自由贸易区是在城市周边划定的区域。

  第二,自由港的“自由”范围更广泛,除了贸易自由外,还包括投资自由、雇工自由、经营自由、经营人员出入境自由等。

  从地域上来看,自由港内可以包含有自由贸易区(FTZ)、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例如新加坡自由港中有7个自由贸易区,除了樟宜机场里的属于空港,其余6个在各个海港内。

  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中提出: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国务院对上海自由港的要求是:“对标国际最高水平”。显而易见,上海自贸区将对标香港、新加坡,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港区。半个世纪以来,中国香港、新加坡、迪拜港、巴拿马科隆港等自由港依托自身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不断完善贸易便利化举措,营造宽松、自由的贸易发展环境,实现了城市的崛起。预计上海自由港也将对标香港、新加坡,首先做好离岸贸易,然后做好离岸金融。离岸业务将是自由港和自贸区最大的区别。《中国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