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规范 推动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化经营

2018年05月19日 11:33   来源:辽宁日报   

  日前,《辽宁省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我省对社区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商品物流配送、门店功能区域设置及设备设施配置、服务功能及具体内容、质量管理与改进、员工基本要求及行为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而细化的要求。

  推动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化经营,《规范》对经营原则作出了要求,便利店应从顾客需求角度出发设计产品结构,尤其加强自有产品开发与设计,为顾客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坚持产品管理“便利、新鲜、放心”三原则。

  在经营管理方面,《规范》要求,根据所处位置不同、经营定位不同,门店面积宜在80平方米以上。商品经营分区应明确,冷热分开、生熟分开,并配备相应的冷冻、冷藏设备和加热设备。

  在提供服务方面,《规范》要求,连锁便利店营业时间一般为每天14小时至24小时,为居民提供便捷性服务,具体包括:平台服务,通过平台发布生活信息,全面服务社区居民生活;物流服务,代收发快件、上门取送,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场景服务,根据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行为,通过提供软硬件设施搭建生活场景等。

  在质量管理方面,《规范》要求,门店应利用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内部检查、员工合理化建议、市场调查等信息,寻求持续改进。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称,当前我省正处于社区商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便利店经营模式和手段不断创新。《规范》的正式实施,会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建设社区连锁便利店的标准,促进社区连锁便利店企业规范化经营,更好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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