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为何入宪?去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听专家热议

2018年07月04日 14:26   来源:消费日报网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中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一处表述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生态文明”“美丽”等新表述,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普通老百姓守住绿水青山、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宪法保障。

  2018年7月,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即将召开,这是生态文明入宪后的首届生态文明论坛,各界对此议题如何回应,有何解读?相信将会是本届论坛的一大期待之一。

  生态文明入宪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注入了灵魂

  将“生态文明”写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经济发展路径转变、优化升级的深刻理解。早在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今年两会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又提醒长江经济带建设避免走入“‘建设性’的大破坏”的困局。无论是领导人的殷殷嘱托,还是国家根本法的法律确认,都体现了当下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色发展的追求,表明了党和国家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经济发展模式的决心和魄力。从高速增长阶段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正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以更加成熟的姿态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宪法中明确强调“生态文明”,也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生态环境法治包括环境立法、环境行政、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和环境法律监督等方面,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呼应,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法治目标的实现。在新时代背景下,生态环境法治诸方面的顺利实施,离不开贯彻生态文明的法治理念和宪法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至宪法层面,就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注入了灵魂,形成了一以贯之的理念线索和理论基础,回应了当前条件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绿色发展等措施,也集中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在理念上与宪法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紧密契合,构成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需要共同行动的意志和理念,也同样需要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宪法作为我国根本法,不仅为我国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蕴藏于其中的宪法精神也能反哺保护实践,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生态文明”入宪,也就不单是宪法意义上的法律确认,更彰显着中华文明对于美好生活、个人发展等人类重大命题的认识和理解,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一路向前。

  生态文明论坛将持续热议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每年的盛夏,贵阳都会上演一场绿色的思想盛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这一盛事,已经成为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张名片。

  2009 年,贵州发起“生态文明贵阳会议”,邀请政要、企业、专家学者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探索和经验交流重要平台,成为跨领域、跨国界合作的重要桥梁以及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2013 年 1 月,原“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内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论坛,定名“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5 年来,论坛主题不断深入,议题日益宽泛,形式越显丰富,合作更加广泛,反响越来越热烈。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一直秉承务实的作风,产生了诸多成果。每年论坛均形成《贵阳共识》,凝聚各方关于生态文明的最新见解和思想精华,达成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国际性共识,富有很强的启迪作用。论坛组委会负责人表示,多年来,论坛发出了首倡生态文明的“中国声音”,发出了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声音”,发出了务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声音”。

  多年来,论坛秉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实践的传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发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响亮声音,为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7月,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又将再一次在贵阳开幕,已经确认参与2018年论坛年会的联合国机构共4家,驻华使馆共3家,知名国际组织共17家,几乎涵盖了全球生态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所有顶级国际知名组织,这是生态文明制度化建设的又一大交流契机,来自全球的嘉宾将奉献一场高水平智慧盛宴。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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