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金饭碗 打造多彩贵州靓名片

2018年07月07日 10:06   来源:贵州日报   

  “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谆谆叮嘱时刻在耳,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逐绿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生态领域多个全国第一在贵州开创。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针对一条河流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出台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从省级立法保护水资源……

  数据显示,贵州绿色经济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3%,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3%,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城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

  厚植生态优势、推动绿色发展,在贵州一个又一个生态建设“好声音”背后,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立法、监督等方面发力,为贵州的逐绿乐章奏响更多的和弦音。

  从1到N:初步形成贵州生态文明法制体系

  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900.76平方公里,占贵州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26.06%。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等5大类,共14个片区。红线范围之广、功能区类别和片区之细致,引起省内外的高度关注。

  其实,“红线”意识早就成了贵州全省上下的共识。4年前,《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出台就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拉起了生态红线和环保高压线。

  作为我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从起草到最终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前后进行了9次修改,起草小组更是先后赴省内九个市州和厦门市、珠海市展开立法调研,还通过媒体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建议及意见。

  “我省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上也要先行。”本着这样的理念,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不仅慎之又慎,还做了大胆地探索。首次用法律语言对生态文明建设概念进行规范,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成为了贵州把住绿色门槛、守住生态红线的法律保障。

  随着贵州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49件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法规,相继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批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四梁八柱”基本建立起来,逐步构建起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龙头的绿色发展法规体系。

  从环保行到执法检查:监督“组合拳”让保护不走过场

  赤水河,流经云、贵、川三省,因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和茅台美酒而闻名于世,被誉为“英雄河”“美酒河”。护好一江清水,留下的不仅是美景无数,更是贵州各族群众的共同记忆和骄傲。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针对一条河流,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

  2012年至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了赤水河环保行活动。看水、看湖、看厂,连续三年聚焦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见证了赤水河由浊到清,水质逐年得到改善。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创了贵州立法后评估先河,从毕节市七星关区鸡鸣三省村出发,沿着赤水河上游、中游、下游,进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

  “立法六年的保护成果明显,赤水河大变样啦!”评估专家组在评估报告中给出了这样的评价,《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实施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流域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文化事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手段,严守生态红线,在工程治理和硬件设施建设上投入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资源,建成一批对治理污染具有支撑性作用的设施。”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在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开创了先河。

  一江揽尽黔山盛景。横贯贵州的乌江可谓贵州第一大河,不仅流域面积6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面积三分之一,常年径流量53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量的37%。而且,全省GDP和财政收入的70%以上都诞生于乌江流域。

  曾经这条哺育了沿岸2300万人口的大河,却在承受着伤痛:大面积网箱养殖、污水直排、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无序。

  从2015年开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组织牵头下,由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记者组成的贵州环保行活动,连续三年主题聚焦乌江,剑指沿岸工业、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对乌江的污染。

  “通过三年环保行活动,乌江的治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保行检查组负责人表示,乌江流域沿岸党委政府、企业和群众保护乌江的意识正在增强,生态文明改革正在聚焦乌江。

  此外,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完成情况、湿地保护、石漠化治理等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推动了贵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从活动到日常:引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贵州生态日”的决定》,决定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18日设立为“贵州生态日”。

  按照《关于设立“贵州生态日”的建议方案》,“贵州生态日”活动内容将围绕年度主题开展系列宣传、实践、绿色生活等活动,从省级总河长——省委书记,到普通市民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望谟县的蔗香村码头岸边,3米高的河长公示牌上雕刻下了贵州南部大河——红水河的水质达标目标要求,“地表水三类水体”。

  公示牌上的内容绝不是摆设,“我们规定州级河长巡河一季度一次,县级河长一月一次,乡、村河长一周一次。”黔西南州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邓安祥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和监督各级河长的巡河,黔西南州专门开发了“河长云”管理平台。

  “在这里每位河长不仅能建立自己的巡河台账、反映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系统还能监督和预警河长的巡河”,邓安祥表示,普通市民也能通过登录“河长云”的手机客户端,把自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给各级河长,再按照问题类别,由相关责任单位办理。 

  红水河并不是特例,如今从省到村,全省五级共设了1430位河长,巡河、护河、治河一步步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

  每天早上9时,贵阳南明河畔,贵阳市民雷月琴都会开始她一个人的巡河。为了便于发现问题,她把常走的路线手绘成地图,标记出污染严重的地方,发现问题逐个蹲点,向市民宣传,向管理部门举报,“我要干到干不动的那天。”

  从“贵州生态日”活动,到市民们的日常行动。如今,绿色低碳,正逐步化为贵州各族群众的具体行动,化为衣食住行的点点滴滴,利用生态优势、挖掘生态潜力、激发生态活力、建设生态文明成为了大家的共识,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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