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中小学招生入学督察 设重点班将被追责

2018年07月14日 10:07   来源:北京晨报   

  学校设重点班将被追责

  本市将开展中小学12项招生入学督察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秩序,本市将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察。对于存在超计划招生、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同时公布了市级举报电话96391,按照要求,各区也将公布举报电话。

  重点督察内容

  据悉,此次将重点督察12项内容,包括普通中小学是否执行全市统一规定招生时间,是否存在提前组织招生情况;是否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是否存在擅自调整招生计划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是否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是否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普通中小学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各种入学方式也成为督察重要方面: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是否公开公示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是否存在以寄宿招生名义选拔学生情况;义务教育阶段高校附中附小招收高校子弟名单是否经过高校审核把关,是否存在以招收高校子弟名义选拔学生情况;普通中小学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是否变相掐尖选生源;普通中小学是否招收不符合入学资格条件学生,是否存在无学籍学生、学籍造假、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对于入学后的教学管理,市教委也将进行检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是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情况;初高中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等。

  民办校纳入统一管理

  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教育部门还将重点检查是否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其招生简章、广告是否报审批机关备案,实际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是否与备案内容一致,是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是否执行审批机关核定的招生范围,是否存在超范围招生现象。

  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本市教育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民办学校存在违规行为的,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区,本市将追究区、校两级主要责任人责任;构成违纪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教育部门同时公布了市级举报电话96391,按照要求,各区也将公布举报电话。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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