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大电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问题遭约谈

2018年10月10日 07: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疆三大电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宣传存在问题遭行政约谈

  随着取消手机流量漫游费,满大街的手机“不限量套餐”广告猛烈轰击着人们的眼球,优惠力度越来越大。然而看似优惠的“不限量套餐”,其实背后也是有“套路”的。

  9日,新疆工商局召开新疆三大电信运营公司行政约谈会,约谈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各单位在全疆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的相关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近期,新疆工商局在对部分营业厅的检查中发现,目前还存在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户外广告等形式的问题广告。针对以上问题,新疆工商局开展的整治行动,立即安排全疆各地州市工商局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流量不限量”广告清理和整治工作,约谈了新疆和乌鲁木齐市主要媒体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学习法律规范,要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单位全面清查,及时整改。

  新疆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买买提江·阿布拉在行政约谈会上讲话时提出要求,指出发布违法违规广告存在的问题和危害后果,对整改提出了要求,希望三家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清查整改,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做出央企应有的积极贡献和表率作用。

  新疆工商局发布行政建议: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三家企业务必在10月15日前全面自查,停播、更换、拆除已投放的问题广告。2.约谈会后,三家企业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新疆工商局提交“可操作、可核查、可验证”的具体整改方案。3.整改方案实施后,三家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工作。通知新疆工商局抽查,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新疆工商局将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流量不限量”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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