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启动民企降成本 派发万亿元减负红包

2018年11月13日 08:55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浙江省、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江西省、江苏省、湖南省等地密集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其中在降低成本方面,规模预计达万亿元。

  各地出台一揽子政策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各省市开始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发展松绑、减负,尊重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稳中有变、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和国际环境更趋错综复杂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民营企业困难更为突出,对就业、投资、消费、外贸都产生一定冲击。所以,无论从经济环境的客观现实需要,还是从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观愿望要求,都要求政府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来提振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覆盖面最广的一项基础工作。因为本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由政府方主导的经济发展结构优化工作,所以“降成本”主要是通过政策端的优化,借由简政放权、税收体系改革、优化生产资料供给模式等手段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从中央与各地已出台的政策来看,当前政府层面对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的支持已包括通过税收改革为企业减税降费;通过调整生产资料价格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对金融机构进行行政干预来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以及通过简政放权来间接降低企业管理费用等主要手段。”唐川说。

  具体来看,11月7日上午,广东省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出10个方面、59个政策点的措施。此前,广东省发布“实体经济新十条”,官方预计,实施后2018年-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11月6日,江西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补充政策措施的通知》,减税降费方面,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00亿元左右。据江西省发改委初步测算,这次新出台的22条降成本政策措施每年可为企业减负360亿元左右,加上前期已出台三批次130条政策措施全部落地后,今年可望为企业减负1200亿元,三年可减负2800亿元。

  11月5日,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共8个方面、2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

  上海市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在税费方面为企业减负。比如,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施新增产业用地出让底线地价管理。

  河北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此前,河北省印发的《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力争2018年至2022年,每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300亿元,5年降低1500亿元左右,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

  “降低企业成本有助于经济的平稳运行。”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杨芹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美贸易战对进出口企业贸易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金融去杠杆的推进使得部分实体经济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各省切实降低企业的成本负担,能够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起到提振经济的作用。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是减轻国民负担的延续政策。前段时间的个税改革着力解决个人的税收负担,加上此次大规模的降低企业的负担,均是切实减轻国民负担的措施。

  唐川表示,对于市场内的企业而言,降低了成本就能够产生更多的利润,从而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创造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进而打造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任。

  降成本要多策并举

  “各地在落实国家大幅度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码减税降费力度,积极为企业发展减负,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于政府给企业出让部分利益,增加了企业收益,对改善企业财务状况、缓解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张依群指出,目前,中央和各省的减税降费政策基本都是普惠制,有利于企业的平等竞争和公平发展。社会上普遍认为企业的税费成本高,主要集中在费上,各种非经营性费用比如养老、医疗等制度性成本和隐性成本较多,部分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干预企业经营活动、收取费用利益的现象依然存在。

  张依群建议,降成本一方面要继续扩大普惠制的减税降费规模,实现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涉企收费监管力度,除制度性缴费成本降低外,减少政府对企业干预,重点查处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违规收费和罚款,改善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

  杨芹芹建议,降成本要注重结构上的侧重和倾斜。一是要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成本负担;二是要通过降成本培育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新旧动能转化。同时降低成本过程中,融资机构要加强甄别和筛选能力。关注发展前景好、能带来显著收益的企业,逐步停止对于僵尸企业的不必要扶持。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利润率低但融资成本高是阻碍实体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实体企业‘脱实向虚’的主要诱因。所以,为实体产业整体降低融资成本应是本阶段降成本的一个主攻方向。”唐川建议,通过上市制度的完善和辅导优质企业上市,帮助企业拓宽融资途径;进一步优化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实体产业发展的专项措施,并让利润率低但具有较高社会价值、前沿性的企业得到有力的扶持;引导国资产业基金、国有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将投资配额更多地倾向于实体产业,并引入市场化考核机制、放宽业绩考核周期,让这些基金可以更好地匹配企业发展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拓展债转股、资产证券化服务范围,完善非上市企业资产交易工具等。

  唐川认为,“降成本”不能仅关注企业的显性成本,对于民营企业很多隐性成本也需要高度关注。当前民企无论是找金融机构融资还是竞标项目,“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依然存在,无形中提升了民企的沟通成本、时间成本,也造成了民企在很多项目上不必要的资金投入。目前中央已经确定将通过调整金融机构绩效考核模式、优质项目定向推介和改善地方政府在民间投资事务管理中的不足之处等方式对民企进行更为全面的支持,未来在这些思路进一步落实的过程中如果能指导各相关单位在管理文件中明确“歧视”民企行为的处罚措施,相信将能为民企塑造更为公平、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对民营企业降成本也将起到显著的正向作用。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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