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证照分离”改革 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有变

2018年11月13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12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1月10日起,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据了解,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四种方式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改为备案管理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制定备案管理细则,公开办理程序及工作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的改革,推动了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2018年年底前,安徽将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涉证照信息“一次采集、一网共用”。同时分期分批选取与市场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涉企高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涉企证照通办”机制,实现涉企证照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

  “证”与“照”的分离,也区分了二者的功能。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志宏介绍,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张志宏表示,“证照分离”是安徽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又重大举措。安徽将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此外,还将制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审慎监管”。(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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