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议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税额上限增至6万元

2018年12月07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建议纳税人就强积金和延期年金保费可扣的自愿性供款保费,扣税额上限由原本建议的3.6万元(港币,夏天用)增至6万元,以将税务扣除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涵盖纳税人为配偶而缴付的延期年金保费。特区政府认为建议能提供吸引力让纳税人按需要购买合资格的延期年金,同时也有助令公众意识到需要早日作出自愿性个人储蓄,为退休生活未雨绸缪。

  据报道,现在雇员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可获扣税每年最多1.8万元。2018年初发表的财政预算案建议,自愿性供款和购买延期年金,每年可享有最多3.6万元扣税额。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最新文件显示,特区政府建议将扣税额上限由原本建议的3.6万元提高至6万元,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涵盖纳税人为配偶缴付的延期年金保费。

  假设一名月入60000元的单身人士用尽扣税额上限,作自愿性供款或购买延期年金,每年最多可获扣税10200元,较原建议下只可获扣税6120元多4000元。

  文件补充,持有强积金供款账户或个人账户的计划成员,如希望在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下享有扣税,须把自愿性供款另行存放于新开设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账户内的累算权益受现在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的“保存规定”所限,需等到65岁时或基于法例允许的理由才可领取。

  同时,为鼓励购买延期年金作退休规划,当局建议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涵盖纳税人为配偶缴付的延期年金保费,无论是夫妇作为联名年金领取人,或是纳税人或其配偶作为单一年金领取人,该纳税人均可就有关的延期年金保费申请税务扣除,最多可申请共计12万元的扣除总额,但前提是每名纳税人所申请的扣除额不超过个人上限,即6万元。

  立法会将于下周审议有关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难以评估新税务扣除和延期年金税务扣除会令特区政府少收多少税款,但认为建议的税务扣除能灵活地提供吸引力,让纳税人按需要购买合资格的延期年金,或选择作出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新建议也有助令公众意识到需要早日作出自愿性个人储蓄,为退休生活未雨绸缪。

  文件还指出,女性有较长的预期寿命而导致更高的长寿风险,加上按观察所得女性相比男性强积金成员拥有较低的平均累算权益,有关税务扣除或可为女性退休保障带来积极影响。建议也有足够弹性,可提供吸引力鼓励纳税人在购买延期年金时选择以夫妇联名方式投保,或只单独为在职或非在职的配偶投购,以获得最大税务扣除。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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