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制定15项措施服务自贸区

2019年01月18日 1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1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披露,2018年,四川省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98件,制定15项措施服务自贸区建设。中新社记者 张浪 摄

  中新社成都1月16日电 (王鹏 贺劭清)2018年,四川省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98件,制定15项措施服务自贸区建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16日在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上述信息。

  王树江介绍,2018年四川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23.91万件,审、执结112.5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92%、7.89%。其中,四川省法院服务保障该省开放发展,围绕紧密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涉外案件审判,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98件,平等保护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7年4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王树江指出,为及时有效回应自贸区建设司法需求,四川省在2018年出台审判指导意见,制定了15项措施服务自贸区建设。同时成立了全国首家以省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冠名的人民法院,设立泸州龙马潭自贸区法庭,依法审理涉自贸区工程建设、投资、运输等纠纷案件4962件。

  2018年四川省还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023件1319人,其中原处级以上干部82人。判处行贿罪犯158人,同比上升6.76%。

  王树江指出,2019年四川将完善自贸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工作机制,服务四川自贸区高水平建设。同时四川还将坚持国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保护,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和经营者权益案件,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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