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不降价老百姓享受不到减税红利?专家:担心多余

2019年03月20日 08:17   来源:人民日报   

  “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全面推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下决心要进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把增值税和单位社保缴费率降下来,减税降费红利近两万亿元。

  现在离4月1日已不到两周,减税降费已是箭在弦上。

  近几年,我国通过营改增改革等举措,平均每年给企业减税降费一万亿元。今年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下降3个百分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是减税的“主菜”。

  仔细端详这道“主菜”会发现,降低增值税税率不但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对消费者也是大利好。“减税红利”是如何传导到商品价格上的?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首席教授朱青。

  朱青介绍,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一般来说都是含税的。比如,车主给汽车加油的“油钱”里,就含有消费税;彩电、冰箱等商品中,也含有增值税。只是由于税款不单独标示出来,所以消费者的感知没有那么明显。

  增值税税率降了,商品价格中含的税就减少了一块,市场上商品的零售价就会降低。

  例如,现在市场上零售价100元的一件商品,不含税价是86.21元,按13%税率征税其零售价为97.42元。去年增值税税率从17%降到16%后,一些手机的零售价就出现了下降。比如,一款手机原来售价是8838元,税率下调后价格也随之下调为8762元,降了76元。

  “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增值税税率再下降3个百分点,那么这款手机最新的零售价还应再减200多元。”朱青说。近期,奔驰、宝马、路虎等汽车厂商都已经率先降价,给消费者送上了减税“大红包”。

  有人担心,增值税税率下降,如果销售商不降价,老百姓还是享受不到减税红利。在朱青教授看来,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当然,增值税税率下调后,零售商也可能不降价,还按原价格出售商品。但由于所有商品的适用税率都降到13%,其他零售商可能会降价。同样的商品,别人卖97.42元而你卖100元,在市场上就失去了价格优势。所以,降低增值税税率后,只要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商品的零售价迟早都要降低。”

  朱青认为,最近国家出台的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比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特殊关爱:一方面它们可以制定较低的价格从而扩大销路,另一方面也可以扩大利润空间。

  这次减税,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具有稳当前、利长远的多重功效。

  (稿件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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