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州等江苏9市车辆转籍可异地通办 6月1日起推行

2019年04月11日 15:48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10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江苏省车辆转籍异地可办试点城市扩增至9个,分别是南京、苏州、泰州、无锡、徐州、淮安、南通、盐城、宿迁。

  从6月1日起,我省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等5类业务将实现“异地通办”。小车驾驶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将实现“便捷快办”。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陈明慧)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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